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有听众日前反映,辽宁锦州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申报2012年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时,相关材料需要锦州市古塔区安监局盖章。该局副局长吴劲国要求企业必须先交5万块钱“赞助费”。这位副局长抱怨,从2006年开始监管这家企业,但去企业检查时,连根烟都没抽过,他拒绝盖章。吴劲国已被责成免去古塔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并将进一步接受调查。(8月7日中国广播网)
企业负责人申报省劳动模范称号,相关材料需要安监局盖章,竟被该局副局长吴劲国要求交5万块钱“赞助费”,甚至还抱怨他去企业检查时连根烟都没抽过。如此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着实令人震惊。
安监局去企业检查也好,为企业负责人办理盖章业务也好,都是职责所在,凭什么要求企业招待甚至出“赞助费”呢?这摆明了是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任何公权都是人民授予的,手握公权者应该敬畏公权、慎用公权,保证公权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近些年来,某些党员干部在公权面前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我,公然“拥权自重”,为所欲为,完全不顾及党员干部形象,不顾及政府部门形象。
毫不客气地讲,锦州市古塔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劲国,就是一个十足的官痞子和官油子,他把手里的那点公权用到极致,盖个章便索要5万块钱“赞助费”,还把陈年旧账给翻出来,责怪企业负责人几年前未很好招待他这个“地方大员”。如此毫不掩饰、毫不避嫌,可见其官德有多沦丧!
如今某些党员干部,对中央的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颁布的各项禁令常常不屑一顾,我的地盘我做主,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还怎么干。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今天,吴劲国仍我行我素地向企业索要5万块钱“赞助费”,其触摸“高压线”的胆识和勇气不能不令人佩服!欲其灭亡必先其疯狂,疯狂者要为疯狂行为付出代价,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吴劲国为自己的张狂而愚蠢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已被免去古塔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关部门就是要从严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