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说1年能搞定的事,结果花了5年半才解决。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低下),我自己都深恶痛绝。”在日前召开的东莞两会上,东莞市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发出如此感叹。他举了2007年8月发生的一件事。有企业要上市,面临着办理产权的种种问题。梁国英叫了12个相关部门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职能部门说1年内全部搞定,结果,直到2012年的11月才办好,前后花了5年半的时间。
市长是觉得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才会让事办得这么慢的,而职能部门也有说法,有些事情市里说了不算,还要等国家点头、省里答应,要等指标等批文,等这个部门那个部门盖章,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
自上而下、权力决定的行政审批体系,基本上,只要盖章的人勤快,事就能办得快。可是用什么办法来保证盖章的人勤快一点呢?这个事就没谱了,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时间规定,但挡不住形形色色的理由和难处。市里的事,书记市长催一催、把各部门负责人叫来开个现场办公会,可能就管用。牵涉到上面,就得往上跑了,蹲点、软磨硬泡、请吃请喝陪吃陪喝、找关系,费尽心机还不一定办得出来。
市长交代的事,官员办了五年,市长的痛心可以理解。一个产权问题,实在不需要12 个部门办理五年时间,这里面,有多少审批是虚设的、多余的?有多少是属于吃卡拿要型的?有没有人评估过?这种慢不是官员手里没权办不了事,而恰恰是权力太大,以至于拥权自重,让市长也同样无能为力。市长职权范围内的,催一催或许管用,职权范围以外的,市长也得看别人的脸色。
可要就此得出中国的官员办事效率低,恐怕也不对。梁国英自己也说,如果我们批评那些部门,他们也是冤大头,也有难处,从中央到省里有各种各样的规定,各种各样的关口要过。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如果打通这些环节,如果这些部门的领导也发话一年内给办结掉,效率也是可以很高的,至少用不着花五年时间吧。
所以归根到底,效率还是来自于权力。这个办事体系呈现出的是这样的特色:有门路的,办得快,没门路的就可能会被活活憋死。一级看一级,越往下的诉求越没人搭理,官员想干的事,比如大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办事效率极高,可是老百姓希望官员干的事,往往就会拖拖拉拉。权力对社会事务的影响力越大越会体现出两面性,对有些事快,对有些事慢,快与慢只是个态度问题,甚至只是几个人的意志问题。
一个社会的效率,应该由权利来决定,而不是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