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驾驶员蒋重良来交罚款,原因是20天前因违停被抄了牌,而这辆车的车牌号为“湘E00001”,即为邵阳市主要领导时常使用的座驾。(7月27日《潇湘晨报》)
单从车牌号就可以看出来这是邵阳市核心领导人的座驾,这辆车也就成为了所谓的“特权车”。去年6月底,邵阳市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所以,现在这个“1号车”被罚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之前,我们或许知道公车享有优先通行等特权,然而,若非看到这则新闻,或许很多人还不知道原来领导的车违反交通规则是可以不交罚款的,公车还可以享有这样的待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刑不上大夫”?
邵阳市出台规定,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一视同仁并将其落实到实践当中,其行为本可圈可点,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可谓勇气可嘉,但是这本应该是一件正常的交通违规行为,如今却成为了一则新闻实在让人费解,有人甚至对这位领导的行为表示感动。其实,对于本来属于应有之义的行为一旦将越轨成为一种常态,即使其有一天回归正常,反而让公众很难适应,违规本该受罚,而通过领导“打招呼”避免受罚就是典型的将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这真可谓是法治社会的尴尬。
根据《道路安全法》和《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应该在规定的地点停放。这一规定适合每一个人,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享有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此次“1号车”的违规行为是由于领导要求司机违规停放车辆的,所以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今罚款虽已交,但此事还需有下文,试问领导车辆违规的罚款由谁来承担?此次交通违规的责任人应该是谁?当地曾称从去年7月至今,交通违规处罚率从45%提高到了100%,由此可见,那55%的遗留问题还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另外,就拿这个“1号车”为例,其在去年10月已然被处罚款1000多元,如今再次违规,如此一来其可谓是“惯犯”,此种目无法纪的思想作风仅仅是罚款就了事了?
公车带头违反交通规则,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行为本身,这充分表明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落实任重而道远,而公车违规受罚不应该成为一则新闻,更不能被赞赏,因为这仅仅是权力回归的第一步。而对于任何一种行为,不管其行为主体是谁,都必须要将其放进“法”的行为框架里面去,这才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张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