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画
村民郭藏盼3月31日得知了自己已“死亡”的消息,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与他一起“死亡”的,还有副市长、公安局副局长等43人,另有15人“失踪”。记者调查了部分人,发现都健在,也都称不知自己“被死亡”,他们都在信用社有借贷且此前没还清(4月8日《新京报》)。
一份偶然泄露的核销贷款文件,揭出了一份荒诞的“死亡名单”。“死亡名单”上的人大多数都健在,且都不知自己“被死亡”,而更离谱的是,这些贷款的核销,都提供了死亡证明等相应材料。活人怎么开出的死亡证明,当地公安机关称从未开具,信用社则称绝不敢伪造死亡证明,那么,究竟谁在撒谎?“死亡名单”又暴露了什么?
从报道看,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后,户籍系统会自动注销户籍,但很显然这些“活死人”对应的户口并未注销,而就连公安局副局长也列入其中,公安机关又哪来的胆量?更重要的是,面对记者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深州市农村信用社却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如此迹象似乎表明,所谓“死亡证明”实则是信用社自己炮制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死亡名单”中有县公职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及其亲属等,应该说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为何纷纷出现在核销贷款的“死亡名单”里?是否正如网上爆料所称,信用社正是以核销贷款来给位高权重者送人情,或者通过收礼对没钱没权者予以核销?若非如此,又如何解释如此多人“被死亡”?
不管深州市信用社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偶然泄露的“死亡名单”至少已经暴露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监管漏洞。比如呆账贷款核销审计监管不严,不仅没有业务流程的相互制衡,也没看到同级以及上级稽核机构的监督,金融监管机构及时的监管举措。若非核销贷款文件的偶然泄露,“死亡名单”或许就能轻松蒙混过关。
然而,农村信用社不能总寄希望于“死亡名单”的偶然曝光,必须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这种虚假核销呆账的行为。除了要进一步加大信贷审计力度,还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的监督、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呆账损失的责任认定标准,健全呆账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确保农村信用社操作程序化、法律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