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下的行政体制改革

时间:2013-03-11 14: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年全国两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按照草案内容,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说,这是对过去国务院机构改革特别是上一轮大部制改革经验的总结。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经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但由于历次改革着眼于机构的分分合合,因而成效有限。5年前的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首次按照大部制模式来对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政府机构进行整合归并,综合设置,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提高政府效能,从而初步改变了以往机构改革中简单的“加减法逻辑”,组建了“大部制”为基本框架的政府机构。

  但上一轮大部制改革也留下了一些遗憾,主要是合并后的部门职能并未有机整合,内部运转不协调,职能未彻底转变,改革未突出战略和重点,以及大部门决策协调能力亟待提升。这既有改革经验不足的原因,亦有对大部制的理解偏差,同时,还有整体大环境的掣肘。

  大部制这一概念是从西方国家引入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兴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重塑政府,再造公共管理部门,由此政府的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但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及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大部制有它的生成条件,即在一种相对成熟的民主、法治的环境中形成。而中国缺少的正是这样一种社会环境。对政府而言,民主法治首先意味着权力受到极大制约。换言之,在大部制改革中,存在着一个权力约束问题,大部制必以权力受到约束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所理解的大部制,天生就内含着缺陷。

  权力不受约束的大部制可能会导致什么后果呢?过去几个部门分立,虽然办事效率低下,但部门之间为了私利,可能互相制约,现在把这些部门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超级部门,原来部门之间的分权就没有了,权力更加集中。

  另一方面,既然大部制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将职能相对接近的部门进行横向合并,拓宽管理幅度,那么,它也就要求在合并各职能部门的同时,新部门的职能必须跟着转变。也就是说,大部制改革必须同时要对政府的职能进行精简和转换,包括行政审批权、价格管制权、资源控制权和对经济的干预权都要大幅缩减,通过精简机构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经济和社会事项交由市场、社会调节,政府则重点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的审批事项,从而使政府部门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求。这才是大部制改革的核心。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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