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安排“结果告知”的模式得改改了

时间:2012-12-13 13:43   来源:工人日报

  12月10日国务院公布2013年放假安排。根据安排,全年7个节假日共放假29天,剔除周六日假期为11天。媒体上假日安排如何更有质量的讨论不少,有细心人发现,根据放假安排,共有6个周末要上班,元旦假期后要连上8天班,春节假期后要连上7天班,中秋与国庆假期之间则要连上9天班,而“五一”长假依然不见踪影。

  不是盯着放几天假,而是盯着放假之后要连上几天班,与5年前相比,公众心态发生了不少的变化。现在实施的放假方案,依据的是2007年底发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当时,大家的关注点集中在哪个节日能放假、能放几天假上面,将一天假日与两天周末凑成“三连休”,也让很多人感觉新鲜、开心。

  可几年下来,公众对休闲生活质量的要求日渐走高,怎么放假更有利于休息与工作,成了很多人关心的事。所谓众口难调,就像单位放发福利品,发大米还是发鸡蛋,总会有人欢喜有人抱怨。放假安排不像发射卫星等高科技的事,非内行插不上话,这事人人都能点评几句,况且它与普通百姓生活直接相关,很容易形成舆论热点。

  对放假安排有意见,是公众过于挑剔、矫情吗?其实,大家明白,在假期数量固定的前提下,具体哪天放假,并不是多大的事,关键是“结果告知”的模式得改改了,它与公众知情诉求愈来愈强的趋势相脱节。

  所谓“结果告知”,即主管部门关起门来研究做出决定,只将最终结果告知公众,而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怎样权衡利弊、如何设计多套方案等,则一概省略,公众一无所知。

  更可能的情况是,今天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已不是个别部门几个人拍脑袋定的,而多会做前期调研,听听各界的意见,看看国外的经验,征求有关部门的建议,甚至会预判公众的反响等。但这些工作如果总是关着门做,没有“过程告知”,只有“结果告知”,就会给公众一个感觉,“那是上面定的”。

  其实,从“结果告知”向“过程告知”转变,一些领域、一些部门已有尝试,只是未形成常态或普遍模式。比如,《劳动合同法》制订过程中,曾征集到约20万条意见,创下空前纪录,成为倾听民意、开门立法的标志性事件。并非要求凡立法、凡决策都要如此,而是其内含的治理模式值得在更多领域尝试和推进。

  不少人习惯“结果告知”,或是缘于“一直都这么做”,或是以为没必要“过程告知”,太麻烦。而已往的经验告诉我们,“结果告知”的模式可能麻烦更大,比如一些地方垃圾处理厂、化工厂的选址,曾经引发当地百姓不满甚至抗议,善后工作成本巨大。还有的城市规划设计中,公交地铁路线及站点布局不尽合理,有的是工程接近尾声时,在公众几经“上书”的情况下,不得不做出调整。

  我们需要更多的“过程告知”的范本,也是借此让不同利益群体表达各自主张,减少误解,在你来我往的讨论甚至争论中,一步步学会如何在多元利益格局下做出妥协,以求“你好我好大家好”。

  近年来新闻报道模式的变化,已经直观地反映出公众对“过程告知”的渴望。比如,发生某一重大事件,媒体上连续报道、追踪报道越来越常见,从报道事件的最终结果,转向报道事件整个进程中每一个节点、各方表态、来龙去脉,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具体到放假安排的事,公众希望知道的细节还有不少,比如节假日天数依据什么原则确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提前多长时间发布为好?是全国“一刀切”还是各地适度灵活?只有一天假期时,是赶上哪天休哪天还是借周末凑个“三连休”更好?如果多些“过程告知”,相信方案出来后的抱怨就会少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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