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东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在编制之中,明年将提交给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此举无疑标志着广东公共财政预算公开又向前迈进一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人大要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其中组成部分,接受人大的审查和监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按照人大预算监督法,人大需要对政府全口径的预决算进行监督审查。然而,为什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长期以来没有被列入人代会审议,甚至也没有被列入省人大财经委的审议范围?
原因之一可能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管辖,但国资委除了监管保值增值,更多的是关注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问题,而对其高管的薪酬、接待费水平应是多少,其出国进行业务洽谈或者访问的住宿标准应是多少,管控相对宽松。当然,其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国企花的是企业自己的钱,似乎并没有直接花纳税人的钱。另外,按理说,国企高管的薪酬和相关运营的费用支出水平似乎应该与该国企盈利水平挂钩,若照此逻辑,烟草公司、电信企业甚至国有控股银行的高管无疑应该拿最高的薪酬。但是,人们心里明白,这些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能够赚大钱,不一定与高管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国资委自然无法对相关的国企薪酬支出水平乃至经营费用支出水平作出硬性规定。由于预算的“软约束”,某大型石油企业的总部大堂一盏吊灯就花费156万元,谁敢说这天价吊灯跟其垄断利润没有关系?
原因之二是国有企业在披露其经营预算数据时可能存在困难。一是,披露其相关经营费用支出之前,必须先公布经营收入,乃至盈利的预测,如果是非垄断性质的国企,其收入从市场运营中来,估计问题还不是很大,但是对于那些具有垄断性质的国企,是否需要如实公布盈利状况?如果该企业的盈利率大大高于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是否会引起公众更大的质疑?如果盈利数据经过修饰之后再提交人大预算工委并经过进一步的“修订”后再向社会公布,那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的意义肯定打了折扣。因此,事到如今,并非是要不要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了,而是怎样公布的问题了。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是由省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再提交给省人大审议。值得关注的是,省财政部门如何获得全省各个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数据?事实上,在目前体制下,省国资委是国有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然而还有一部分的国有企业是归口省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的,那么省财政部门估计也只能从文书往来中获得国企经营的数据。因为我们很难想象公务如此繁忙的财政部门,其公务员会有时间逐家国企去核实其上报给政府部门的财务经营数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而广东林林总总的国企加在一起少说也有数千家,是否都需要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披露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如何去解读这些经营预算的数据?是一家一家企业公布其数据后再进行加总,还是只公布一个经营收入和支出的总数?如果是后者,会否与我们评论政府部门公布宏观而不是细致的“三公”经费的做法如出一辙?还有,某家国企的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与另一家国企所公布的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
虽然还有不少疑问待解,但无论如何,政府部门从善如流,选择向省人大预算工委提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仍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