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发布,“闯一次红灯记6分”条款成为关注焦点。针对不少司机对该条款的种种担心疑虑,交管部门日前表示,“司机误闯红灯可申诉免罚”,“司机在闯红灯刚过线时立即停车,视频设备一般不会记录为闯灯,不会处罚”。(《京华时报》10月12日)
“误闯红灯可申诉免罚”、“闯红灯刚过线立即停车不处罚”,无疑合情合理、也合法。既合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的规定,也符合《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要求。
在出台“闯一次红灯记6分”的同时,交管部门又明确以上新规,也充分体现了“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宽严相济”法律政策精神。
不过,不少网友也有担心:这些“可免罚”“不处罚”的从宽要求,会不会蜕变为消解法规严厉性的漏洞?比如,一些特权车辆、“有背景”的关系户,即使故意闯红灯,也会被以“误闯”为借口而“免罚、不处罚”?同时,那些“无权无势”的普通车主司机,即便确实“误闯”、“立即停车”,也会因申诉无门而最终仍被严厉处罚?
要真正做到精准的“宽严适当”,有赖于执法过程的充分公开透明以及基于此的可监督性。比如,无论是从严的“记6分”还是从宽的“免罚、不处罚”,相应的执法证据(闯红灯时清晰准确的视频照片),都不仅必须充分确凿,也应充分公开———既向当事人公开,也向公众公开。执法证据都置于阳光之下,不仅能让闯红灯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也能有效监督执法者的执法行为。目前,我们的交通执法,无疑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如一般的交通违法查询中,往往只有简略的文字说明,而并没有公开更直观充分的图像证据。
同时,还要确保针对执法者违法执法行为问责的必然性和严厉性。无论是“该严不严”,还是“当宽不宽”,都属于违法执法,不仅应接受法律问责,而且问责必须足够严厉。而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问责往往缺乏必然性———宽纵或严苛执法并不一定必然会受到处罚,另一方面,问责的严厉性也往往显得不足,常常只是停留于一般纪律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严格的法律层面。(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