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常委方大国殴打空姐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方大国已于9月2日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进一步处理。
就在几天前,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曾通报该起事件的原委,称方大国未打空姐,且双方达成和解。然而,这份充满蹊跷的对外通报,并没有得到公众认同,甚至有媒体拿出与越秀政府方面调查结果相反的事实版本。
在外界全力追问的当下,对方大国作出停职待处理决定,既是对外界施压的一种回应,也间接承认了此前内部调查存在问题。
其实,从方大国打人事件前期处理来看,方大国、空姐、越秀区委三者的关系始终没有理清。
首先,姑且承认方大国与空姐之间达成了“和解”。从形式上,这是一种处理一般性民事纠纷的方式,是作为民事主体的方大国与空姐为化解矛盾而做出的努力。不过,很明显,越秀区委在双方的和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普通民事纠纷,为什么由单位出来促成和解?这同时引出另一个必要的疑虑,在区委的介入下,双方的和解是真和解,还是为压力所迫?
退一步说,即使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也只是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方大国与他人之间的和解。作为公职人员的方大国,其行为对社会和公众造成的影响并没有消除,公众有权利追问真相,相关部门有义务澄清疑云,必要时还当予以行政追究。方大国个人与空姐和解,不代表也不能取代方大国取得公众谅解。
事实上,整个过程中,方大国的两种身份始终处于混淆的状态。与空姐的和解,却把越秀区委连带搅了进来;达成和解后,又想一脚踢掉公职身份,迅速把事件私人化以期大事化小。
客观地说,方大国事件的处理方式并不特殊,甚至可以说,它是公职人员作出不当行为后的一般性处理办法。不久前引发热议的,贵州正安县交通局局长把自家新坟建在村民家门口,最后也是靠多方介入协调来平息。如此民事化带过,忽视了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责任乃至行政责任。
飞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通报所言“冲突”是推搡还是殴打?打人者是方大国本身还是其妻?无论方大国本人最终是否受到行政处理,这些问题都需要弄清,而不是一个民事和解了事。公职人员不当行为最终要从政治与行政问责角度,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