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时间:2012-07-06 11:00   来源:人民日报

  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胡锦涛同志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事关广西改革发展大局,而且事关祖国边疆安宁。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广西多年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

  围绕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举措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既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思路,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使命的有力举措。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客观需要。广西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是广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生动的实践、最根本的任务、最具体的目标。广西多民族的特殊区情,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全区工作具有全局性意义。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是包括近2000万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5000 多万广西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依靠全区各族群众的共同奋斗才能完成。历史经验表明,只有更加扎实地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发展的消极因素,才能把一切发展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凝聚起来,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建设惠及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全区各民族群众的小康社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区的全面小康。必须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我区其他地区的差距,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开创民族关系新局面的紧迫课题。60多年来,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跃上了新的历史高度。同时应该看到,民族关系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广西沿海、沿边,面临的挑战更为特殊,担负的使命更为重要。必须大力加强民族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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