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部门有四五套房很普遍”拿什么拯救市长的实话

时间:2012-06-04 14:07   来源:山西晚报

  昆明市长张祖林在调研保障性住房会议上表示,有权有钱部门的人员有四五套房子很普遍,多余的房子都不愿低价出租,没房子的人只能高价租住。他还称,有些部门房子多得住不完,弱势群体没房住,政府不盖公租房,中低收入者就住不起房子。(6月2日《云南信息报》)

  对于深谙潜规则的民众来说,张市长的言论不过道出了真实的境况,可是,和诸多对现实讳莫如深、三缄其口的官员相比,张市长的实话又显得如此珍贵,毕竟,敢于说实话的官员总是让百姓倍感亲近。

  应该说,张市长的此番言论在调研保障房时说出,其背景自然是观照现实的。而其中所透悟出的运行谱系,既耐人寻味,又让人感到无可奈何,那就是,不公正的分配总是追随着不受约束的权力。有权有钱部门人员和弱势群体在住房问题上的云泥之别,只不过是“权力通吃”幕布下的一个典型样本。

  面对焦灼的现实,张市长的判断也切中时弊——“政府不盖公租房,中低收入者就住不起房子”,可问题是,政府盖起了保障房,中低收入者就能真正得到利益么?一些例证让我们很难乐观:陕西山阳,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浙江苍南,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桌上菜;安徽电力,“集资房”中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内部售价每平房米只有1000余元;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百分之六七十对外出租……这些不断曝光的分配不公事件,不仅让保障房陷入 “尴尬”,甚至让民众产生了“保障房究竟保障了谁”的质疑。

  由此可见,要想拯救市长实话说出的困境,要想让中低收入者真正得到利益,要想让保障房保障应保之人,就必须用切实可行的制度实现保障房的公平分配。

  首先,什么样的群体才能住进保障房就值得重新审视。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不但社会公众无缘参与,而且有的地方是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这说明当前政策性保障住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管理严重滞后,因此,政府应抓紧推动保障性住房立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其次,公开透明度差,公众难以监督,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另一道难关。眼下的公示虽然能让公众发现一些问题,但目前一些地方公示还不够透明,信息不全面、不详细。更重要的是,实现保障房的公正分配必须下狠手、用“重典”。骗租骗购保障房的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最关键的原因在于违规成本过低。要解决违规申请的状况,就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一方面针对申请者:一经发现违规,终身不得再申请保障房,处罚力度更要加大,尤其是针对官员。另一方面,是对分配管理者:如果出现违规现象,就要对相应的管理者进行处罚,实行终身问责。只有如此,才能解决保障房“建而不保”的问题,才能确保保障房不再成为有钱有权者下一个染指的目标。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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