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认“干亲”了吗?近期判处的一些腐败案例,常可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很多人走上贪腐之路,背后往往有着“干儿子”、“干亲家”、“干女儿”的身影。在认“干亲”的习俗掩盖下,一些人别有用心地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心照不宣地进行权钱交易。
认干亲,本是带有温情、很纯粹的一种民俗,现如今却似乎越来越变味了,比如一提起“干爹”,不少人就会暧昧一笑,视其为带有情色消费的贬义词,有人笑称,“在亲爹面前,你是女儿;在干爹面前,你是女人。”应该厘清的是,无论富商认干女儿还是妙龄女认富豪为干爹,只要两者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人们不必过于讥诮。而如果贪官热衷于认“干亲”,则不容小觑。
贪官认“干亲”,葫芦里卖啥药?在公众视野里,有的贪官落马前就与干女儿保持暧昧关联,比如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纪落马前,被指包养情妇,有多位“干女儿”,且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与“干女儿”打得火热,曾挪用公款100万元帮她经营按摩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曾一再宣称“我和樊某是义父义女关系”,实际上和樊某是包养关系。重 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居然给儿子找了一个房地产老板做干爹,这是为何?就是企图掩盖其赤裸裸权钱交易的实质。
贪官认“干亲”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简言之,“干亲”只是工具,认“干亲”只是手段,这种手段是为私欲服务。
有网友建议以后官员在填报亲属关系时,把“干亲”也要如实填报。别把这一建议当作笑谈。当前,中央对官员家属已经有了明确的制度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对“裸官”及其子女的监管。
当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范官员贪腐,靠的是制度监督。严格监督权力,确保权力运作透明化,官员想贪腐也贪腐不成,想为“干亲”牟取利益也要大费周折,若如此,也就无需担忧官员认“干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