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汇丰银行一台ATM机日前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很多人赶来提款。事后银行称错在自己,不用归还多余的钱(5月21日《扬子晚报》)。
以往遇到多给客户现金时,国内银行总会想方设法予以追回,比如强行划拨账户资金,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对于客户来说,非但不能将意外之财收入囊中,还可能因此像许霆一样招来无妄之灾。两相对比,英国ATM错吐双倍现金,银行表示不必归还的故事着实让很多网友艳羡,进而“吐槽”国内银行的锱铢必较。
不过,这样的结局固然皆大欢喜,但也大可不必渲染夸大。毕竟从法律上讲,银行有损失自己埋单的自由,也有依法向客户追偿的权利。发生此事的英国警方就表示,如果顾客在取现时已经发现ATM机发生故障并且继续取钱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可以以欺诈罪追究顾客责任。这一点与我国法律体系也有相通之处,《民法通则》第92条就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这只是个例,并不具有示范价值。同样是在英国,2009年1月也出现过一次ATM机故障,民众6小时内取走1万英镑(约合1.47万美元)“新年红包”。事后,这台取款机所属的全国建房互助会就没那么大方,表示可能向编写错误程序的公司索赔,也可能在那些顾客账户中一一扣除,以讨回损失的钱。而另据媒体报道,因为银行失误,美国一对夫妇账户上凭空多出17.5万美元存款,两人“笑纳”了这笔意外之财并避走他乡,但最终被法院裁定包括偷窃在内的多项罪名成立,双双被判入监。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银行出错并不能带来社会财富的增加,客户在利用他人失误喜获意外之财的同时,必定有人因此付出损失。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没有理由苛责每家银行都“慷慨解囊”。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这不仅是一个现代公民的道德觉悟,更是遵纪守法的体现。
对于我们围观者来说,不妨把“英国ATM多吐现金不必归还”当做一个转危为机的营销案例,会意一笑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