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立说,宣传理论,弘扬文化,传播知识,申明主张,理应倡导。但时下在部分机关干部中的编书出书之风,值得警惕,令人担忧。
笔者近日相继遇到三件事,引起深思。
某日到所住小区附近的一废品收购站闲逛,只见一大堆捆绑整齐的崭新图书码在那里,原来是前两天某省直机关当废品卖掉的,是他们编写的读本。
一位朋友说,他所在的机关经常给干部职工发些图书以供学习之用,其中大都是关系单位、关系领导组织编写的,来头与部头都不小,多为内容空泛、无病呻吟的应景之作
有同事讲了一件事,有位老领导找他推销自己领衔主编的一套书,价格不菲,他说:“书不要送来了,太麻烦,需多少书款我打到您的账上就行了。”他苦笑着说:“要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买来发下去,大家肯定会骂,这不是糟蹋钱吗?不买呢,又驳了老领导的面子,所以只得如此。”
机关干部写书、编书、出书、卖书到了这个份上,看来弊端不少。
大凡写书编书者,都是在上班时间进行的,把本该用于办公的时间挪用在了“办私”上。当一个人把有限的精力都用在了写书编书上时,还有充沛的精力去干好其他工作值得怀疑。办公纸张不计成本且保障供给,浪费了也不心疼,反正自己不掏腰包。至于像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电力资源等等,大都是使用机关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假公济私行为。
现在机关干部出书的编委会成员,多为同事关系、同学关系、同乡关系、上下级关系或利害关系,少有业务关系、专业关系者。从编书到推销,一条龙作业,流水线生产,利益均沾,人人有份。其间所需经费多为编委会挂名领导批准,由单位用公款垫付预支,一旦出现亏损,入不敷出,则由单位兜底,个人保证稳赚不赔。
值得警惕的还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一方面是学术腐败。所编之书不求质量,不求思想,不求品位,只求浪得虚名,浪得钱财,浪得政绩,为了仓促出书,只能东拼西凑,从这里剽窃一章,从那里粘贴一段,剪刀加糨糊,抄袭加修改,胡编乱造,生硬肤浅。这样的书,不可能成为正品、精品之作,只能是次品、废品。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权力推销捞取钱财,败坏机关作风。人们不会忘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借书捞钱、靠书发财、由书腐败的沉痛教训吧!前车之鉴,当以为戒,此风不刹,贻害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