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表扬锦旗会被行政拘留吗?

时间:2012-04-26 14:08   来源:西安晚报

  有网友透露,曾向湖南某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日前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罚的还有另一送旗市民刘志方,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4月24日《重庆晨报》)

  市民送政府“截访先进单位”锦旗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表扬,而是反讽有关部门不该截访,市民想用这样的另类方式来批评政府。可是最后被公安部门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如果市民送的是表扬的锦旗,如“人民公仆”锦旗,他们会被行政拘留吗?

  市民送反讽的“截访先进单位”锦旗也是受到送表扬锦旗的启发。送表扬锦旗由来已久,而送反讽的锦旗只不过是近些年来才出现的,如前年“锦旗哥”周力向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但是有人因送这样的锦旗被行政拘留,而比这历史更长的表扬锦旗,却没有看到有人被行政拘留,这样的反差说明了什么?

  公安部门拘留的理由就是,“采用展示旗帜、拍照等方式扰乱该处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多人围观,该单位工作人员及保安上前进行劝止,浣铁军仍不听劝阻”,如果从有关部门透露情况来看,送锦旗导致多人围观,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公共秩序,但是我们看到送表扬锦旗的时候,很多群众选择敲锣打鼓方式,这么多人和由此吸引不少的群众来观看,不也是会影响公共秩序吗?可是为什么没有看到公安部门以影响公共秩序而行政拘留送表扬锦旗的人呢?

  看来我们有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是有选择性的执法。送锦旗要行政拘留不是看他有没有扰乱秩序,而是看是否是真表扬政府,如果是真的表扬政府,即使动作再大,人再多,也不是扰乱秩序。反之,如果以送锦旗为名,批评政府,只要吸引群众来观看,那就是扰乱秩序。

  从这里我们不难明白,以扰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送锦旗的人,恐怕有关部门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真的按照法律来行事,而是想以此打击这些批评政府的人,使他们不敢批评政府,至于有没有扰乱秩序,并不是重要的,如果官员喜欢,即使有也可以不追究,如果我们的有关部门不喜欢,有人胆敢批评他们,即使没有扰乱秩序,也会被扣上扰乱秩序的帽子。

  批评政府是公民的权利,至于用什么方式批评政府,是公民的自由。一个为民的政府,就应该虚心接受民众的批评,即使民众批评方式有点过头,也应有容忍的雅量。靠这样打击批评政府的民众,其实不会减少批评,而且以行政拘留的方式对待批评的民众,也不符合法律。如果我们的干部和有关部门真的想减少民众对他们的批评,就应该以欢迎态度对待群众的各类批评。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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