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锦旗遭拘,这个恶例不能开

时间:2012-04-25 10:31   来源:济南日报

  曾向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日前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4月24日《重庆晨报》)

  向政府部门送锦旗这种方式,已屡见不鲜,比如,无锡市市民周力,给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去一面写着“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海南文昌市东郊村民给当地镇政府送去“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的锦旗……另类锦旗花样繁多,折射出公民的维权意识,但因而被拘,浣铁军是首例。这个恶劣的先例不能开!

  公民送另类锦旗,并无恶意。诚如浣铁军所称,此次送锦旗是为了“鞭策政府工作朝良性方面改变”。面对另类锦旗,当地相关部门一方面应该反省自己到底有没有工作失误的地方,另一方面应该把锦旗当作督促。

  温家宝总理说过,“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公民浣铁军送另类锦旗,冀望相关人员读懂批评、顺应民意。而当地公安局却将其行政拘留9天,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截访”,其潜台词就是:让公民不敢再批评政府工作。其实,批评监督政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拘留送另类锦旗的公民就是禁止公民批评政府,涉嫌违宪。

  日前,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说,“在网民的骂声中听取诤言,在咒语中体察民情,在板砖中提高公信力,在网民监督下做好工作。”希望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好好品味这句话,也希望浣铁军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并解决,更希望公民的知情、发言、表达和监督权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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