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锦旗,“回家反省”不如“在岗纠错”

时间:2011-09-05 14:24   来源:人民网

  沈阳市民送工商“不作为锦旗”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沈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委托铁西工商分局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铁西区工商局中国家具城工商所刘新称,这几天请假在家,自查工作中的问题,反思自己不当行为。(9月4日《广州日报》)

  随着沈阳市民向沈阳市铁西区中国家具城工商所赠送“不作为”锦旗被“笑纳”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的主人刘新所长便一夜成为“网络红人”。面对来自各方的舆论压力,刘新所长采取的“反省”方式是“请假回家”,“反省”的内容包括“自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反思自己不当行为”。笔者不解,既然是知错反省,缘何采取“请假回家”的闭门思过,而不选择在岗在位的边整边改,“回家反省”究竟有多大的反思诚意和反省效果?

  事实上,刘新选择“回家反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无颜见江东父老”的“面子”考量,更像是“鸵鸟政策”而非真心实意改过自新。这既不是“笑纳”批评、勇于改错的正确态度,也有违沈阳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不足,积极面对舆论监督,不回避问题”的整改要求。解读刘新所长“自己出尽了洋相,社会观感非常不好,自己完全是被人给忽悠了”的心迹表白,人们感受到的只是满腹牢骚和“委屈”,是对未能看清锦旗中的“不”字,“给单位带来了麻烦”的后悔与自责,并不是对工作存在失误的清醒认知和诚意反省。

  刘新所长把市民赠送“不作为”锦旗视为“误会”并感到“委屈”,似乎有一定道理。一方面,有他“该所工作成绩作得非常好,尤其是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自我感觉良好介绍和上司“未查出工商所所长刘新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结论作证;另一方面,从该所接受举报当天就报请主管局长批准对乐购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实施立案调查,并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对涉案超市售劣行为给予万元处罚的行动中得知。但笔者以为,尽管如此,市民向其赠送“不作为”锦旗仍属当之无愧正常之举,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确有值得反省的地方。

  首先,市民在该所管辖的大型超市中购买到过期米花球本身,就是该所平时疏于对假冒伪劣食品监管的具体表现,何谈“工作出色”,这种“民不告官不究”的滞后监管就是失职和“不作为”;其次,处理群众举报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快速立案、认真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而不是坐等举报者再三“追问”;只注重向上负责,不晓得对举报人反馈,只注重悄悄的一罚了事,不晓得对查处效果的公示与放大,不仅会挫伤公民监督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环境的形成,惩处效果一定会大打折扣;此外,从其对观察锦旗内容的不认真态度,人们完全有理由推断其对监管工作细节的忽略。因此,对这场“误会”和疏漏的反思,不能只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当从制度设计和监管理念上深挖细究,堵塞漏洞,规范执法。

  “举一反三”的功夫在于理念提升和制度完善,“亡羊补牢”的效果应该体现在履职中的边整边改。一所之长犯错“回家反省”,不仅凸显其对公众监督的消极逃避,而且有碍工商所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更何况“离岗”期间的工资该由谁发放?要直面监督、诚意反省,人们更期待刘新所长用工作中的实际行动,汲取“不作为锦旗”事件的教训。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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