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权力的谦卑就没有对批评的宽容

时间:2012-04-26 14:09   来源:工人日报

  据4月24日《重庆晨报》报道,曾向湖南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日前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罚的还有另一送旗市民刘志方,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是不是以后任何人批评政府部门的类似举动,都会因为“引起围观、扰乱办公秩序”而失去人身自由?浣铁军此前曾在博客中辩称,送锦旗前后不超过3分钟,并且有数名警察在场。这样的情况下,真能对政府办公秩序有多大影响吗?有关部门之所以这么做恐怕是为了杀鸡吓猴吧?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浣铁军等人一并被打击的,还有公众批评政府的权利和自由表达的信心。

  法无禁止即可为。公民批评政府部门,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触及一定的社会底线,就不应受到打压。“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不仅说明人民有批评政府的天然权利,更意味着,坦然接受和包容批评是政府的执政美德,更是一种基本的执政伦理。

  但从现实来看,一些地方显然还不太习惯被批评,也没有宽容批评的雅量,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试图压制批评的声音。

  一面“截访先进单位”的锦旗,对政府部门而言固然“苦口”,却是良药,如果相关部门能够虚心倾听民意,反省不足,不可谓不是改进的动力。

  与其说这是对公民的批评缺乏敬畏之心,不如说是对手中的权力丧失了谦卑感。自前年“锦旗哥”周力向江苏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后,公众因不满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而送讽刺性锦旗的事情已屡见不鲜。对此,尴尬以对者有之,虚心接受者有之,但像长沙有关部门这样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而施以行政处罚的,还是首例。

  一样的锦旗,不一样的结果,丈量出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权力认识的高下和分寸感。动辄对批评政府的公民施以打击报复,听不进逆耳忠言,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狂妄地将自己视为权力的主人,认为权力可以“摆平”一切。这才是最需要警惕的。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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