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在23日召开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在继续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这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将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从近年案件查办情况看,基层的一些单位和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级别虽低,但涉案金额之大、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辽宁抚顺“土地奶奶”罗亚平贪污受贿、山西蒲县“煤官”郝鹏俊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在基层执政的骨干力量,广大群众往往就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评价党和政府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问题更加敏感、备受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权益,极易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导致个人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这已经成为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需要我们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对于这些消极腐败现象,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需要我们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售、选人用人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需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需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需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重要的是,必须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切实改变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被少数人集中行使的现状;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实行重要事项集体决议,实现权力行使全程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权力监控缺位和弱化问题;要坚持滥权必纠,加大对腐败者的惩处和问责力度,绝不搞“法不责众”,绝不能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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