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个人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决策者经常需要借助专家的力量。同时,公共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并且经历征求专家意见、专家论证、专家辩论等民主程序,也能够使决策最大程度地被社会公众接受。如今,在公共决策过程中,专家的身影四处可见,充分体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进步。
专家的价值不容忽视,但是,专家仅仅是决策体系的一部分,并根据决策体系所赋予的权限向决策者提出建议。曾有调查表明,只要专家的工作定位不明确,一旦有机会向决策的指挥者转变,或者当政府官员试图让专家成为决策的附属品,决策者和专家间的不满就会出现。因此,如何构建政府与专家的良好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
进而言之,对于政府来说,科学政策的制定往往来源于各方之间的持续互动,更来源于政府的宏观把握。真理越辩越明,社会辩论能提高专家研究能力,也能帮助全社会判断不同政策方案的优劣,同时提升了决策者的权威。任何一项政策方案都会遇到不同意见,专家各抒己见时,各自政策方案的优点和缺陷都将在决策者和公众面前一览无余。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宛如走进了一家政策方案“超市”,当经过辩论而留存的相对较佳的建议方案同时呈现在决策者眼前时,决策者也就不易被特定群体所左右,掌握了超脱的最终裁判权。
由此,为了保障公共决策的科学性,找准专家定位尤为重要,而这需要决策者、专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决策者信任专家、提供参与的平台是关键。决策者应该采取开放的态度,提供专家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和平台,并引导这些成为一种良性的政策文化。同时,政府也应建立责权明晰的专家咨询机制,完善配套激励和监督制度,以提高专家积极性并保证专家的职业操守。
专家应该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以适应自身社会责任的需要。一方面,当前很多专家还缺乏让人信服的专业水准。最近社会舆论中,经常有专家被戏称为“砖家”,这是群众对专家低水平公开言论不满的情绪表现。另一方面,专家也应该深刻理解不断变化中的政治和舆论生态,与时俱进,合理介入,科学论证,以提升自己能力水平和公共形象。
最后,全社会也应该尊重专家在公共决策中的地位。要知道,专家分析是迄今判断不同政策方案“科学性”的重要工具。专家观点的正反双方应该友善辩论,而不能通过在道德上贬低专家的方式来实现驳倒对手的目的。如果整个社会正反双方都不针对政策方案优劣的本身展开辩论,而只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那公共决策将丧失专家作为对政策方案进行科学性判断的鉴别机制,公共决策的辩论也将陷入胡搅蛮缠式的争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