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地方最大的“重点工程”

时间:2012-04-16 08:07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宁夏同心县发通知,要求自4月份起,该县各乡镇(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也就是星期六公务员照常上班。据官方的解释,此举是为县内重点工程服务,只是阶段性调整。

  这种“5+1”的上班模式并非同心县所独有,早在2010年12月,太原市委就曾发出呼吁,“要从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做起,带领广大干部坚持一周工作六天、一天多干两小时,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这种呼吁虽然也有“软强制”的味道,但它毕竟没有对全市公务员作出明确的指令性要求。而同心县则是直接发文“通知”公务员周六照常上班,其中的生硬与霸气,跃然纸上。

  更值得玩味的是,同心县官方也表态称,周六照常上班只是“阶段性”的,不算加班,也没有加班费。那么,这种要求公务员在国家法定假日仍照常上班,应该怎么称谓?对照《公务员法》第78条可以看到,“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福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福利。”

  休息权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节假日休息也是公务员的福利。《公务员法》也明确,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这里的“工时制度”,主要法律依据就是自1995年5月1日施行至今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其中第七条如是载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由此可见,强行要求公务员遵守“5+1”的工作时间,已然构成违法。

  这公然的违法是如何发生的?同心县政府似乎也有它的理由。据称,今年以来,该县有100多项超千万元投资的重点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导致政府部门的工作强度非常大,为了给这些重点工程保驾护航,因此政府决定改为每周六个工作日。

  换言之,在同心县“5+1”上班制的决策者眼中,超千万元投资的重要工程,远比守法重要。问题在于,一个不尊重法律、也没有法治观念的地方政府,又如何保证这100多项超千万元投资的重点工程不滑向违法的泥沼?

  政府守法是重要工程建设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政府守法本身就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最大的“重点工程”。依法行政这个“重点工程”不建设好,其他的工程就是镜花水月。

  一个颇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不少网站的调查中,网民对公务员每周上六天班的态度分歧明显,支持者与反对者看上去似乎半斤八两。但要看到,那些支持者为何要对公务员每周上六天班持支持意见——不是因为他们支持政府的违法,而是对某些公务员行政效能低下的无声抗议,也是对一些公务员工作过度轻松表达不满。

  事实上,在公务员系统内部,依工作岗位的不同,忙碌者有之,轻闲者也有之。工作分配的不尽均衡,工作流程的不尽科学,工作机制的不尽健全,造成了某些职能部门在公务上的低效率。因应这些乱象,绝非让公务员每周多上一天班就能当然解决。在正常上班时间,“只出工不出力”或“磨洋工”的现象都还屡见不鲜,如何保证周六上班公务员就有好的状态?着眼于法定工作时间,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这才是各地政府首先应考量的内容。(王琳)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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