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要到明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时才结束,未来一年,代表们仍然要认真履行职责。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这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最后一次例会,但大会虽然闭幕了,代表的履职并不能随之结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要到明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时才结束,在未来一年的时间里,代表们仍然要按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仍然要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直到下一届人大代表就任。
在届末之年,代表们不仅仅是单独地站好最后一班岗,还有许多特殊的工作需要做。比如,代表们近年来提出的建议、议案,需要代表本人继续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在任期内解决,变成国家政策或有关部门的具体行动,不给自己和选民留遗憾。
许多代表有争取连任的想法。这一年除了要尽职尽责地为人民办实事,还要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履职工作情况,为自己连任打好“民意基础”。
有的代表下一届人大不能继续担任代表职务,则要强调在这一年里善始善终,争取给自己代表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
民众期待,即将离任的代表们,能够树立“一日是代表,终身为人民”的观念,今后即使不当代表了,也愿意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积极反映民意。对于持此种信念的代表来说,这一年的工作任务,或许比以前更多。但不管怎么说,任何一名代表,在未来这一年的履职经历都不应当是“空白”。(朱恒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