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办”成“拖欠办”的绝妙讽刺

时间:2012-02-21 10:14   来源:广州日报

  媒体报道,在河北香河县,34万元的农民工工资被交付给当地建设局清欠办后,几十名农民工从春节前要到春节后,也没有要到一分钱。据记者了解,农民工没有从建设局清欠办要到工钱的原因是“工头冲撞官员”。

  从事新闻工作多年,以为“拖欠民工工钱”早已成历史,没想到就在河北香河县,一个距离京城咫尺之遥的县城再次上演。而且读之感觉性质非常恶劣,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原因不是经济纠纷,而是清欠办充当了拖欠民工工钱的主角。这对政府部门“清欠办”之名,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2003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为重庆农妇熊德明讨回了包工头欠她丈夫的工钱,一时成为美谈。但同时也说明,拖欠农民工工钱是一个多么严重的社会现象,严重到了需要一国总理去亲自过问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

  之后,欠薪与讨薪作为一对矛盾,在我们城市建设的日益现代化进程中交织着。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都会成为一个“奇特”的景观,在我们身边上演着。“跳楼讨薪”、“下跪讨薪”甚至发展到了暴力讨薪,拿不到工钱的绝望的农民工伤害欠薪的包工头,酿造出一幕幕人间悲剧。

  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不可谓不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权益。比如,将“恶意欠薪”入刑,以打击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行为。去年年底有关部委出台了许多措施,各地设立法律援助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无偿服务。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由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作为应急保障。比如,有些地方成立了“清欠办”的部门专司其职。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中国最传统的文化理念。然而,在今天,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竟成为一种大量存在的恶?概因农民工在城市中从事最苦最累最脏最危险的工作,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其权利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他们更没有所谓的“话语权”。

  保护弱者权利,已成为现代社会共识,更是政府部门最重要职责之一。与其他案例有所不同的是,河北香河县是政府部门“清欠办”直接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竟然是“工头冲撞官员”,实在荒唐。

  当官不为民做主,乃不仁;欠债不还,乃不义;只因“工头冲撞官员”而拒付民工工钱,乃恶意。“清欠办”不仁不义,应遭道德谴责;而“恶意欠薪” 是刑法规定的罪名,为保证法律严肃性,建议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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