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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院长为民讨薪让谁脸红?

2011年12月08日 14:20:00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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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是河南省法院“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第一天,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冒雨前往驻马店遂平县两名上访群众家中回访。面对上访群众的声声诉说,张立勇起身道歉。听上访群众齐东升说为了两万多元车祸赔偿款奔波一年多后,张立勇很是气愤,他一把拉住群众的手说:“走,现在我就带你去县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县公路局的人当场还款。(12月7日《大河报》)

  省高院院长亲自回访上访人,向上访群众表达歉意,带上访民众到县公路局讨赔偿款,体现了其责任意识与民生情怀。与热衷于在办公室下指令、作批示的官员相比,这样为民请命的率真官员显然是受民众欢迎和爱戴的。

  但是,从程序上讲,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应该走正常渠道,无须烦劳高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曾指出,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循着信访这条路反复处理,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问题是,为何那么多人“信访不信法”呢?试想:如果民众权利救济通道畅通,法律受到了信仰与尊重,会有那么多人走“信访不信法”的捷径吗?同理,如果公路局依法办事,及时支付车祸伤者齐东升的赔偿款,齐东升何苦走上上访之路?又何劳张院长亲自去公路局讨要赔偿款?在我看来,正是因为有人无视民众利益,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才有了民众“信访不信法”的权利自救举动与高院院长为民请命,带上访群众讨要赔偿款的权利纠偏之举。

  在我看来,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背后,说明民众原有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要么民众遇到问题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或者说诉求成本过高,诉求效率过低,要么是由于相关部门的工作存在瑕疵,或者说民众向相关部门申诉过,举报过,但迟迟没有得到重视与解决,或者是到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存在时间长、耗费精力的问题。正是由于民众权利救济通道逼仄,民众权利无法伸张,好多疑难问题一拖再拖,才有了民众“信访不信法”,高院院长带上访群众讨要赔偿款的另类图景。

  但终究,信访不是解决民众诉求的根本路径,高院院长带群众讨要赔偿款,我想不仅是公路局会感到羞愧,一些相关的部门都该好好反思才是。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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