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晚报报道,前几日湖北省公安县农机局一位姓朱的副局长,到局长办公室谈及一笔未报销的接待费用时,被陈姓局长蛮横拒绝,随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局长自称手部骨折。副局长右眼皮、右嘴唇伤口也被缝合多针。
网上有朱副局长的一张照片,样子让人觉得很可怕,这一架显然干得不轻。这架既然能够打得起来,依我看,两个局干的素质都不咋地,一个巴掌拍不响。前天,该县纪委对这两人进行诫免谈话,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出了这样的丑事,不知两位仁兄还有何颜面对自己的属下?
因为政见或观点不同,在国外,官员之间也有冲突,无非是扔个鞋子或砸个鸡蛋什么的,相比咱公安县农机局两位局干互殴可“温柔”多了。咱这两位局干,一个手部骨折,一个脸上皮开肉绽,出手都挺狠的。仅为一笔接待费用的报销就大打出手,足见其很没政治素养。
互殴缘起接待费用的报销,但个中深意远非报销一事那么简单,报销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索,引爆的是官场上的权力之争、派系之争。朱副局长有一笔接待费用要报销,而陈局长不予签字认可,一般可以肯定这笔费用不符合局里的财务报销规定。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费用就一定不能予以报销吗?答案显然不是绝对的,因为在很多单位规定是可以突破的,怎么突破?握有签字权的领导给你签字就成。规定可以突破,但不是对谁都可以突破,突破的前提是跟领导关系比较近,是领导同一派系或同一阵营的人,由此,可以断定,朱副局长不受陈局长的待见,平时工作中意见相左、互相拆台事怕是免不了的,谁对谁心中都有一股怨气。
如果规定成为铁律,一把尺子,一视同仁,恐怕朱副局长心中有火也无奈。问题出在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朱副局长看来,这笔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遭你局长拒绝,是因为自己不是你的亲信,如果是你局长亲信拿过来的能不给报销吗?当然,如果这笔费用是你局长亲自花出去的,报销就更不成问题了。联想过往种种,怒从心头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两局长互殴,不外乎一方是对长期受压制的反抗,一方是对有“异心”、“不听话”者的打击,归根结底就是权力之争,就是派系之争,只不过是以江湖手法表现而已。
悲哀!(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