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上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调整政府自身权力配置的“深水区”,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格局,没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和勇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难以深入。(2月15日《广州日报》)
作为一种管理行为,行政审批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资本的逐利行为有时会损及公共利益,为此,政府须通过审批约束市场力量,用行政屏障保护公共利益。然而实践表明:行政审批并不是降低社会成本的理想制度安排。除去行政审批体系本身的成本外,它将会导致额外的道德成本和社会成本。
行政审批制度是一项非市场制度,它的不当介入会破坏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律。在审批制度下,商业利益的实现不取决于经营过程中的道德水准,而取决于监管者的意志。因此资本主体就不会主动遵循商业伦理,而是把相当一部分资源和精力,用于打通与各类审批机构的关系上。这就是在今天很多商业领域都有权力魅影的原因。
这种交易对监管者和贿赂者来讲,双方各取所需,由寻租行为所引发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则转嫁到消费者那里,其本质是权力和资本对消费者利益的共同剥夺。只要存在着政府管制,腐败就会随之而来。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经验。行政审批的实质是把市场机会,和资源配置的权利转移给了监管机构。于是在行政审批当事双方各自效用最大化的心理驱动下,权钱交易的寻租性腐败,就具有了基于经济理性的逻辑必然性。在审批制度下,有关部门往往把管理工作简单化为审批和收费,尤其当此种经济处罚与执法者自身经济利益挂钩时,更易导致疏于管理,而是想方设法以处罚谋利。比如目前对开发商违反规划条款所做的处罚,对货车超载所给予的经济处罚,皆是如此。
有些监管部门,干脆把它的权力演变成为垄断产业。例如民政部门管理的丧葬业,它本应着眼于防疫、环保、节约土地来进行管理,而且民间资本完全可以进入该领域,但如今人们却在为垄断支付着高昂的经济成本。还比如各种监管部门组织的强制性培训。
由于权力经济的介入,造成了诸多分配不公,形成了强烈的马太效应,派生出一批权贵资本阶层,他们绑架了民生,甚至通过种种方式影响某些政策的制订和执行。
绝对的权力掌控势必导致权力失控,没有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再好的行政制度也无法遏制人心欲念的贪婪,所谓礼崩乐坏即指权力腐败对社会的示范性破坏作用。因此,铲除腐败的猛药是审批权力运行公开化,增强审批制度的透明度,尽力压缩审批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科学地放权给社会和市场,监管部门只做维护规则公平的裁判员。(王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