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微博打拐”活动中,网民为失踪4年的彭文乐等小宝贝重回父母怀抱而流下激动的泪水;同时,又质疑街头“随手拍”活动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乞丐人身自由。在药家鑫杀人案的审理过程中,网民极度担忧权力和金钱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但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当天,群情激愤转入沉寂,“很难想象,此时不同情药家鑫父母的人,当初会真正同情被害者的家人”(网友王小山)。
互联网就是这样奇特的社区,看似一片混沌的信息,看似乱箭伤人的情感表达,却也遵循着“生态系统”的逻辑,在各种观点的交相呈现和反复激荡中,逐步形成多元互补的格局。互联网绝非“谣言共和国”或者“愤青大本营”,但也不是“理想国”,网上随时可能喷薄而出的舆论能量,如果任其疯长和蔓延,对社会也可能是一种破坏性力量。
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是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基本政策。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与生活已密不可分,中国人的iphone和ipad、微博、团购等,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已不落人后。与此同时,依法制止网上黄赌毒泛滥,规范和打击网络水军,堵截恐怖势力借新媒体兴风作乱,也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奋发有为。
互联网的治理千头万绪,行政管理不可能包打天下。尤其是在互联网舆论方面,单一威权手段更容易激起网民的抵触心理。对于“未知超过已知”的互联网,更需要找到自身的制衡力量。互联网进入中国十多年,网民的自治自律和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的治理,也开始了生动活泼的实践。网民政治参与的理念和技术,在虚拟空间得到大规模训练。
首先,近年来普通网民和“意见领袖”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都得到增强。“郭美美”风波中,曾有网友主张“人肉搜索”,邀请电信内部人士利用职务之便,将郭美美的通讯信息曝光。这一提议立刻遭到多数网民的否决,理由是“程序正义”更为重要。
其次,民间自发的辟谣、科普和公众人物言论观察机构,不仅对网络信息起到了甄别过滤作用,而且让意气风发的“意见领袖”发声时多了一份谨慎。当然,这些民间制衡力量,自身的专业性也有待提高。
还有一个关键的角色,就是BBS、微博客、博客等“自媒体”的运营商,对网友自主发布的内容,依照《侵权责任法》负有一份“连带责任”。特别是激情四溅、枪林弹雨的微博客,如何廓清意见表达和侵权的边界,运营商还有很多事情可做。维系清明理性的讨论氛围,也是网络平台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