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查处强征强拆需多部门“给力”

时间:2011-05-16 13:34   来源:中国网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5月16日 《京华时报》)

  强征强拆事件在中国一直处于高发期,小则引起群众不满,大则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甚至致死人命案件。这几年人民群众对屡屡发生的强征强拆恶性事件关注度异常之高,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利拆迁事件已经在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已经在激化干群关系,甚至威胁影响到社会稳定。

  客观地说,在中国城市化高速推进阶段,征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给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户以合理补偿。所有强征强拆引发的各类恶性事件甚至人命案件无不与在利益补偿上出现大的分歧和偏差有关。有补偿过低、损害农民利益情况,也有补偿标准要价过高甚至漫天要价的现象。

  总体上来说,在强征强拆中,地方政府是强征强拆的主导力量,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而农民和被拆迁户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和被拆迁户利益往往被侵犯的多。同时,在征地拆迁的地方政府和农民、被拆迁户的博弈中,社会大众当然会站在弱势者一方。

  因此,防止发生强征强拆暴力事件,关键在于约束地方政府的拆迁行为。从法律法规制度上遏制地方政府不得实施强行征地拆迁是基础。地方政府之所以对强征强拆乐此不彼,原因是复杂的。从积极方面来看,为了推进本地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就需要征地拆迁。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拿不上桌面的东西,比如:追求土地财政、房地产GDP政绩,乃至与开发商官商勾结、圈钱交易,一些腐败官员把一己私利通过公权力来实现等。

  另一个关键在于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对于被征地弄农民和被拆迁人要价过高问题,要给予耐心疏导,直到同意补偿标准为止,否则,不得实施征地拆迁。坚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

  需要注意的是,强征强拆都是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涉及问题非常之多之复杂,仅仅依靠国土部一个部门显然独木难支,一纸文件通知显然不够。客观地说,国土部近几年出台的关于土地征管征用以及拆迁管理的文件不少,但真正不折不扣落实下去、见到成效的却不多。这不能怪罪国土部门,而是整个环境和事件主体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的。因此,防止和查处强征强拆在法律法规先行的基础上,需要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住房建设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形成合力,共同“给力”。否则,将会又一次停留在文件和纸面上。(余丰慧)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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