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可喜的起步

时间:2011-05-09 15:26   来源:解放日报

  一些政府部门动辄买豪车、购名酒、借着出国“学习考察”的由头公费旅游……占财政支出比例大、且呈逐年增长态势的“三公”消费,长期以来受公众诟病。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向“三公”消费亮剑:从之前提出的原则上“零增长”到现如今的全公开——不仅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比照执行。

  我们要辩证地看到,必要的行政成本,是政府维持正常运行、行使管理服务职能的必要前提;我们所要遏制的“三公”消费,是那些超标准的奢华消费和浪费行为。值得追问的是,为何“三公”消费始终难以治理?分析下来,主要有两点:尽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已明确“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政府信息应重点公开”,但目前政府预算科目设置的“类”“款”“项”“目”四级指标中,“三公”支出并没有专门列项。因此不少地方在面对公众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呼声时,往往以“不是不愿公开”为由予以搪塞。而追根溯源,“三公”消费之所以三令五申依旧屡禁不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府的行政成本并未纳入政绩考核范畴。

  可以说,中央此番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体现了遏制“三公”消费的决心。因此,公开“三公”经费,首先要让公众看得懂、看得明白。预算、决算报告向来是术语多、数据多,公众常常反映“看不懂”、“好似雾里看花”。此番公开“三公”经费,如果某些地方只是为了追求公开的形式,内容依然让人看不懂、看不明白,那么就无法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再进一步而言,遏制“三公”消费,不仅仅是要公开,更要完善预算、细化管理。一个部门的“三公”支出往往高达数百上千万元,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预算费用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这是遏制“三公”消费的关键和源头。在香港,一个部门所公开的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常常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就连特首外出访问的开支也必须悉数公开,包括每项活动的日期、地点、行程项目、机票费用等,不可不谓精打细算,公务人员想“三公”消费也不可能。完善预算的同时还应细化管理,各种公务开销的标准要有详细规定和限制,报销费用时必须注明具体事由等详细情况,而不能任由领导“一支笔”批了算。

  有监督,就要有问责。遏制“三公”消费,不仅要靠公众监督,更要靠制度和法律监督。要将“三公”支出纳入政绩考核范畴,更要像惩治腐败那样治理“三公”消费。对此,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诸如:设立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建立民间监督小组以及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纠风检查等。

  令人欣喜的是,科技部在中央部委中已率先公开“三公”经费:今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最近,北京市也公布了公车数量,还提出全市“三公”消费账单将于7月公开……尽管这些都还只是初步探索,公开内容和方式仍需不断细化和完善,但无疑已让公众看到了可喜的起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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