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退还补贴,不少公务员说:发了的已经发了,发了已经花了,以后不发就是了,就别退了。还有人以“家庭困难”、“发了的都花了”等理由反对退还。显然,“不退”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按理说,滥发补贴,相关部门是应依法依规受到严厉处罚的,拿了补贴的人也应受到批评。公务员法对补贴的发放有明文规定,中纪委也三令五申禁止乱发补贴,正因为如此,中纪委才展开清查风暴,赴地方对补贴进行清理。
可是,处罚仅仅要求退回去就行了——这种“退”,基本上算不什么惩罚,而是最低限度的补救。对这种乱花纳税人的钱,滥发补贴的行为,其实是不能一退了之的,应该追究违规发补贴人的法律责任。
而且,这个问题上,不仅仅是“吃了的要吐出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止血的问题,如何遏制不再滥发补贴。不能这些公务员的补贴退回去了,可公共财政的血没有止住,继续乱发补贴。退只是第一步,如何止住血,如何遏制住乱发钱,才是最关键的。
看看中纪委对武汉某些部门的清晰清单,那些五分八门的补贴让人眼花缭乱。武汉市一市直部门被要求清退的补贴有:考核优秀奖5.67万元,年度考核奖72万元,社保考核奖299.72万元,征管考核奖326.36万元,财政征收奖22.1万元,残保征收奖10.95万元,社保压欠奖10.95万元,组织收入奖33.43万元,“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奖40.5万元,绿化奖60.5万元,征管系统上线奖11.2万元,两型机关先进奖6.9万元,综合治理奖8.95万元——看到这个清单,就知道纳税人每年那么多纳税都花在哪里了,当然,也知道为什么年轻人对公务员岗位趋之若鹜了。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