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收受工程承包商送的好处费166万元,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冯大刚,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4月12日 《检察日报》)
较之于上千万的“腐败大鳄”,冯的受贿算不上什么。然其“U形腐败”轨迹,却又引人深思。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冯刚开始受贿时金额大,都在10万元以上;随后开始减少,多年时间徘徊在每次5万元左右;随着时间推移,其胆子又开始变大,从受贿10多万元直到受贿30万元——呈明显的U形态势。
其实,贪官“U形腐败”并非刻意“创新”,只是其腐败的一种伎俩而已。但至少说明一种现象,那就是贪官开始受贿时“初生牛犊不怕法”——胆大包天,其后心生恐惧有所收敛,当长期腐败无人察觉时,又变得肆已忌惮、铤而走险。显然,贪官的这种心理变化,非心生侥幸,而是暴露出了监督缺失的问题。
可以说,如果当初监管到位,及时发现了冯的不良动机,或提醒或敲警钟,就可能使冯悬崖勒马。然遗憾的是,在近10年的时间里,冯堕落腐败,既使在他自己有所惧不敢大肆敛财时,相关监督部门也无人发现他受贿的蛛丝马迹。倘若非举报,监督部门说不定还会送其一个“清廉”的美誉。当然,这绝非贪官腐败技术含量高,而是说明了监督上的极度麻木。当监督不在的时候,权力滥用、乱用和寻租就成了一种可能。
这方面的案例还有不少。原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日均受贿1.5万元。其在庭审中就称: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也就可能不会犯罪。尽管这是贪官的矫情话,可“身陷囹圄,其言也善”,折射出的就是监督乏力之痛。
“没有监督的权力导致腐败”。冯的“U形腐败”轨迹再次警示我们,预防腐败的关键,就在于监督坚挺、强硬,且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陆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