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利剑再次指向“收送商业购物卡”行为。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重申,领导干部收受商业预付卡等,将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受贿处理。
去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述了52种“不准”,接受“购物凭证”赫然在列。今年3月22日,中共中央纪委颁发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明确了违反52个“不准”行为的具体处理依据。
事实上,从高额会员卡到商场代金卡,再到“有刷卡机处都能用”的消费卡,各种购物卡不断升级换代,屡屡出现在各种“受贿清单”之中。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一份报告显示,以购物卡贿赂的案件,2009年占到了行收贿案件总数的83.3%。可以说,愈演愈烈的“购物卡腐败”,折射出腐败形式在新经济社会条件下的不断变异。
不仅是购物卡,越来越多的新型腐败,都已进入监管部门视野。52种“不准”中,“内幕交易”等列入其中。2007年,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包括了借房、借车等长期不还视同受贿等内容,正是为堵住花样翻新的各式权钱交易。不管是主动出击,还是形势倒逼,对新型腐败三令五申的禁止背后,是相关部门对新问题的及时应对,反映了治理的决心。
腐败产生于经济社会的土壤,地块越大、结构越复杂,滋生腐败的罅隙也就越多。社会财富大为丰富,经济活动大为增加,经济主体不断萌生,腐败产生的条件也更多,当前的情况就是如此。如何有效管理和引导类似购物卡的新事物,不仅考验监管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考验相关部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调适能力”。只有及时跟进,才不至于在新问题前败下阵来。
从许多国家的发展经验看,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存在一种倒U型的轨迹:发展到一定阶段,腐败会呈增多趋势;到了发展成熟期,就会逐渐下降。然而,绝不能因此而放任当下的腐败。恰恰相反,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实现“精确瞄准”、“精确打击”,有效遏制各种“擦边球”,才能促使经济社会良性运转,不断走向成熟。
如果说购物卡是一个经济问题,“购物卡腐败”就实实在在是个政治问题。国家预防腐败局负责人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曾表示,7个部门正在会商推出“预付卡实名制”,相信这对管住“购物卡腐败”会有实效。而同样,摸清新情况、新问题,对其他领域、其他地方出现的腐败不断施以“精确打击”,才能有效反腐、防腐。(张 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