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其中,“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的规定备受关注。
毋庸讳言,出租车挑客行为在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以至于有市民调侃:“现在打车都不好意思说要去哪,得问‘师傅您去哪’。”市民的戏谑中充满无奈——当你去的地方不够远,目的地才报出来,出租车已加大油门扬长而去。打不到车不说,还给人心里添堵,基于此,“出租车运营国标”中强调“不得询问乘客目的地”,堪称直击肯綮。
众所周知,多数司机先问后拉客,因为心里有一本账,清楚什么距离、哪些线路“赚头”不大。定下“标准”,立下规矩,司机不得上车前询问,自然是有利于乘客的好事情。假如司机上车后再询问再挑客,怎么办?“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新规这一条款,可谓有的放矢。“出租车运营国标”的亮点,不仅在于为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立了规矩,而且在于强化了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责任。
这项标准的落实,关键是出租车公司要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与监管相对的,则是司机权益的保障。出租车市场本身是由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乘客三方构成,如果出租车公司只热衷于收费而疏于管理,就会形成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利益博弈,在出租车运力不足的当下,乘客注定会成为受害者。另外,假如出租车司机遇到了坏人,司机本可以拒载的,那现在出租车公司就要对司机的保护,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于出租车公司来说,漠视甚至纵容出租车司机“宰客”,既能吸引出租车司机前来挂靠,又能大大降低自身管理成本,个别公司因此乐得坐享其成。但显然,不履行责任,只收取“份子钱”作壁上观,以后不可能再大行其道。
这项规定要有效力,离不开广大出租车司机的认同与参与,否则司机们很容易拿乘客泄怨。充分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不仅各项管理更容易实现,而且能够激发出租车司机的主动参与热情,从而在内部形成行业自律,主动剔除少数害群之马。反之,即使以强制性国标规范,也难免会有人虚与委蛇,只要方向盘仍掌握在他们手中。
国家标准本身体现着一定的强制性,如何接上“地气”,这考验着相关部门的管理智慧。只有充分保障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以及乘客三方利益,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忽视或遗漏任何一方,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都难称幸事。(摘编自《新民晚报》10月14日文/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