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留下高龄劳动者权利真空

时间:2013-08-09 09:36   来源:中国网

  经过3天抢救,8月1日,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7月29日下午,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时体温高达41.6℃,而当天新郑最高气温是36℃。春波的事情发生后,为防止意外发生,目前他们已经辞退了7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8月8日 新民网)

  在某个角度上,靳春波用他的生命换来了工友劳动环境的改善,当地已经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来改善环卫工作业环境:提高环卫工补贴、成立街面医疗巡查应急小组、增设环卫工休息点、加强机械化清扫作业等。最直接的就是当地环卫工们酷暑中上班时间被延后一小时。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尤其是保障特殊工种、特殊环境下的劳动者权利,这些都是公众所乐见的事情,更是值得肯定、推崇的。

  然而,高龄环卫工中暑离世,7名同事因超龄被劝退,这又将当地有关部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劝退” 环卫工合法吗?被“劝退”的环卫工怎么办?生活有无保障?人们不禁提出以上质疑。

  其实,《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更是做了扩大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被辞退环卫工显然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在法律上,当地城市管理局和这些超龄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关系,随时都可能面临解除。

  如此规定的初衷,本是鼓励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并将工作岗位留给年轻人。可是,这也使一些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既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也得不得养老保险的眷顾,进入了权利真空。

  应当指出,在我国仍然有一些地区养老保险覆盖面存在漏洞,导致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没有及时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虽然有些劳动者愿意补办手续,但又由于各地为保护地方社保基金利益,而严格限制补办参保手续,最终导致一部分人员被排除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

  而正是这些老无所依的人,最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生存。也许被辞退的7名70岁以上环卫工就有的属于该群体。就该事件而言,劝退高龄环卫工虽然合法,但确实不近情理,也可能让这些高龄劳动者更加老无所依。当地环卫工作本就面临着“工作时间长,工作累,工资低,年轻人都不愿意干”的问题,与其劝退这些高龄环卫工,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采取更为弹性的方式,如改变工作时间,同时,因为在现行法律上,这只是民事劳务关系,甚至也可以平等协商,减少工作时间,适当减少工钱,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

  就更长远而言,退休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失衡,不仅体现在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群,这是一个复杂的立法性问题,值得相关部门重视、思考。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必须实现全覆盖,不要再留有权利真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更应做到全覆盖,不要再留下老无所依。

编辑:顾文婧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