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黑龙江海伦敬老院火灾

时间:2013-07-26 14:10   来源:东方网

  东北网绥化7月26日讯记者从海伦市委宣传部了解到,7月26日凌晨1时15分,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住院处发生火灾,1时20分,海伦市消防大队到达火灾现场,海伦市民政部门与消防官兵一道立即组织疏散院民,全力扑救火灾。经过1个小时的扑救,明火被扑灭,此次火灾共造成10名院民死亡。(7月26日东北网)

  时间短,损失大,面对如此悲剧性灾难,我有六大困惑问题。

  之一,死亡三分之一住院老人,为何损失如何巨大?据了解,该敬老院是集中供养海伦市农村五保老人的福利机构之一,2005年10月建成使用,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设计床位450张,目前实际入住农村五保老人283人。其中住院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入住五保老人32人。这次事故造成了老人三分之一的死亡,真不敢想,如果住的人再多,会有怎样的恶果?为何损失如此巨大?绝对不是偶然。

  之二,全国模范院为何会发生如此惨重事故?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主办的网站“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为“全国模范敬老院”。这个资料让我很惊诧,全国的模范养老院住的人数少,发生在灾难大,这是反讽。是在讽刺那个评选过程。

  之三,为什么没有工作人员伤亡?此次火灾共造成10名院民死亡,并不是说非要工作人员伤亡,而是如此巧合,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里的工作人员与老人居住的距离之远。

  之四,这里的安全措施太简陋了吧?全力扑救火灾。经过1个小时的扑救,一个小时就把火扑灭了,可见,火灾并不大,但是,这里的安全防患措施为什么不能发挥作用呢?如果能够提前防患,是不是可以减少人员的死亡呢?

  之五,严格的规定为啥没有震慑住火灾?由民政部研究起草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民政部门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规定,养老机构具有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或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养老服务以外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很严格,这里又是全国模范,但为什么就没有遏制如此伤亡惨重的火灾呢?

  之六,这是不是不汲取教训的恶果。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乡4月24日夜,太平乡养老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位老人遇难,一名老人重伤。事故发生后,火灾现场当夜被推土机推平,死亡老人也于第二天即被火化。记者于26日晚驱车至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乡,经村民引路介绍,找到了养老院的原址,但现场已经被夷为平地,看不出原来的养老院迹象。据养老院旁小卖店老板介绍,这个养老院有十多个老人,养老院的经营者是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记者随后来到太平乡政府,政府大门紧闭,多次敲门,没有响应。然后又来到肇东市消防大队,经与教导员刘铭核实,火灾事故属实(5月13日中国新闻网)。如此对待火灾,肯定不会汲取教训,发生这次火灾是必然的。这就是掩盖错误,不重视吸取教训的恶果。

  在独生子女时代,我们大多数公民的明天都要进入养老院养老,黑龙江养老院大火让我们胆战心惊,我们害怕将来不是老死而是被烧死。

  养老院问题是关系全民明天幸福的问题,是关系全民今天能否安心工作的问题,养老院问题是关系社会和谐文明幸福的大问题啊,我们应该从黑龙江养老院大火中汲取教训了,别再让这样的大火照亮我们明天的死亡路了,这样的大火应该烧出养老院的真问题,应该痛下决心,纠正问题,追究责任,让我们的养老院阳光起来,让我们今天的老人,明天的老人安全起来。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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