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境污染,似乎只有学术研究机构敢说真话。真正应当对环境污染负责的政府部门却避而不谈环境污染问题。因为,如果说实话,将会影响他们的政绩。然而,纸里包不住火。环境污染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目前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被重金属污染,南京农大潘根兴团队在全国多个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样品,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如此严峻的粮食安全问题摆在了国人的餐桌上。但是,我们却很难见到有政府主管部门勇敢地站出来担当责任。他们顶多给自己扯一块遮羞布,用来表明他们对环境保护是负责任的。2011年环保部宣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获批,将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列为重点治理省区。然而,我们并没有见到环保部门真正的实质性行动。公众不知道两年来环境保护部门究竟干了些什么,究竟在被列为重点治理的14个省区做了哪些值得百姓信赖的环境保护工作?《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书面文字描述得再好,如果不认真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一切皆为泡影。
据南方都市报6月16日报道,5月的“镉米”危机阴影至今未散,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浮出水面。国土资源部本周放出消息称,我国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图。研究称,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新华社报道称,2009年到2012年,中国已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的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到了重金属污染。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研究员估算,全国范围内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耕地比例在10%左右的可能性较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资料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铅污染和砷污染。中科院陈同斌研究员指出,耕地重金属污染中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约40%。2013年 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数据、调查依据、污染成因和防止措施以及方式方法”。但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中国的耕地面积被重金属污染到这种程度,环保部还在以“国家秘密”给自己当遮羞布,真是十足的不知羞耻。
在大面积被重金属污染面前,环保部以“国家秘密”给自己当遮羞布,国土资源部本周放出消息称,我国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图。实际上,国土资源部也是在关键时刻给自己找到了一块合适的“遮羞布”。作为国家的两个主要责任部门,你们早都去干什么了?你们主管的各级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监管部门,长期以来都在哪里躲躲猫猫了?为什么会在自己监管的眼皮底下出现全国性的重金属污染土地恶性事件?据光明日报2013年5月26日报道,一项调查表明,在华东等六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显示: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另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面对如此尴尬局面,面对如此重大责任事件,国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该不该被国务院责任问责?各级地方党和政府该不该向环境保护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展开责任问责的责任追究?
如果我们光听信数字罗列,如果我们光听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图,如果我们不实行责任问责的体制和机制,纸上谈兵解决不了中国的耕地被重金属严重污染问题,更解决不了广大农民替工业污染背黑锅的悲催和尴尬问题,更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大米铬超标的食品安全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依法行政,必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依法对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监管部门才能不损私情,在监管中严格执法,才能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厉制裁和打击,所有工业企业才能达标排放污水,他们才不敢越雷池半步,重金属也就不会污染耕地,农民种的水稻也不会成为铬超标的大米,被广大消费者始终对自己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忐忑不安。
希望政府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凡是出现环境污染问题,首先依法追究监管部门具体责任人和领导的法律责任,首先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法人代表和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必须依法对所有超标排放企业说不!只要违法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一律关闭污染企业,决不能让违法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讨价还价。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于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代价。
中国耕地被重金属严重污染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而是涉及中国粮食安全和能否保障供给的大问题。因此,必须依法追究监管部门和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姑息养奸。要将违法者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