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水标准有废还要有立

时间:2013-05-03 14:20   来源:法制日报

  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瓶装水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因此,既要废止瓶装水的地方标准、不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更要重新制定国家标准,统一国家标准

  近日爆发的“农夫山泉质量门”引发舆论对瓶装水的关注。记者采访了国内相关领域十多位专家,收集对比了饮用水行业共几十份国家、地方、企业标准,发现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天然山泉水”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在矿物质指标上却相差甚远……这一切的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质量隐忧和标准的乱象(5月2日《新京报》)。

  这场瓶装水质量风波始于今年3月15日,涉及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相比最近媒体集中“炮轰”农夫山泉,《新京报》这条报道则为我们深度揭示了整个中国瓶装水行业的乱象:不仅标准很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而且标准滞后,有的标准还是旧式前苏联标准;不仅企业标准对媒体和消费者保密,而且企业还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另外,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明显是造假行为,某些指标半年才检测一次……种种乱象让人对瓶装水安全充满忧虑。

  瓶装水作为价格不菲的直饮水,按说水质标准应该高于不能直饮的自来水,然而瓶装水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竟然不如自来水。这让人不得不问,涉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瓶装水,为何标准如此之乱,监管如此之乱?到底是什么让本该清澈透明的瓶装水变成了让消费者难以搞清楚真相的“混浊水”?这种“混浊水”又对我国食品监管发出怎样的警示?

  从表面上看,瓶装水行业的乱象主要乱在标准太多,但标准太多太乱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在笔者看来,首先,多种标准并存说明对标准缺少规范。按理说,瓶装水有国家标准应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只能比国家标准严格,不能比国家标准宽松。然而,我们看到地方标准中“天然泉水”、“山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而山泉水地方标准却不及矿泉水国家标准。

  其次,即使是国家标准也不严格、不完善、不合理。比如,瓶装水的国家标准比自来水的标准还宽松,例如,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再比如,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关于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共有5个,分类混乱,相互间出现了交叉和空白。连国家标准都不合理,瓶装水企业自然有漏洞可钻,这说明国家标准制定背后或许还有很多秘密。

  再者,标准之所以混乱无非是因为经济利益。任何一种不合理的标准背后很可能都隐藏着某种利益,例如,企业标准对消费者保密,看似涉及商业秘密,实则恐怕是为了掩饰某些不合理的指标,以便正常销售获得利润;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其实每一种地方标准都是为了照顾本地企业而制定,即为了地方税收等。当然,不排除在不合理的地方标准背后还隐藏着腐败。

  另外,消费者权益在瓶装水行业没有得到应有保障。一个重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业,不应该只以自己的利益为重,漠视消费者的健康权、知情权、监督权。显然,如果一个行业的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相信不会出现信任危机。在我国食品行业,国产奶粉已经有前车之鉴,希望瓶装水不要重蹈这样的覆辙。

  据悉,国家卫计委针对近期的瓶装水质量风波表态: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可以说,这一表态对于这场风波“一锤定音”。然而,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瓶装水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因此,既要废止瓶装水的地方标准、不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更要重新制定国家标准,统一国家标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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