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曝光“百变鱼翅”黑幕,记者卧底暗访查明,不少饭店所售鱼翅实为明胶制作的仿翅配以“鱼翅精”调制而成。这种假鱼翅成本只需三四元,却以上百元价格售出。专家检验发现,仿翅不仅毫无营养,而且其添加的“鱼翅精”含有毒性物质,会对肾脏、肝脏尤其是生殖系统产生危害。(1月9日《新快报》)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科学研究鱼翅本身没有什么营养,但食者依然趋炎附势;明明“食用明胶”的鱼翅已成行业秘密,可依然因为需求旺盛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实,同样的新闻,在去年8月份就已经报道过,据了解,国内市场上消费的鱼翅中,约四成是“素鱼翅”,每斤成本仅20元,其加工原料主要是“食用明胶”。
按说在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信息闭塞导致的误导。在食品安全层出不穷的当下,有选择性,以如履薄冰式的选择消费已经成了公共表情。假鱼翅泛滥成灾的背后,舆论指向和责任辨析都侧重于监管不力、以及商业道德堕落与异化,从而才让食品安全和商业欺诈通行无阻。很显然,这样的认识并不全面。
于假鱼翅应有两个最基本的前提,一是“没有买卖便没有杀戮”,二是“没有需求也就没有供给”。若消费者自己知假食假,犯险而食,供应者又何乐不为呢?就好比大家吸食毒品一样,明明知道危害无穷,但若你依然铤而走险,在追问公共道德的情况上,个人的私德与私行是不是也值得反思?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雅昌集团董事长万捷透露,短短30多年间,全世界鱼翅贸易总量从不到4000吨激增至近14000吨,其中,中国鱼翅消费占据着全球鱼翅贸易和消费的95%以上。以中国人的购买力,何以成为鱼翅的消费大国?抛开国家责任与公民社会这样宏大的主旨不言,个体的消费理性的缺失,是不是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总是把安全、责任和道德寄托在国家和社会层面,出现了问题总是不免从他人身上找原因,而忽视了自己作为参与者的存在。假若我们多一点自保和自律意识,多一点公共责任担当,远离对鱼翅似的虚荣消费,不仅实现了对自己的最大保护,也变相对商业道德进行了有效促进。当鱼翅成为人人厌恶的商品后,连真鱼翅都没有了市场,又何来的假鱼翅呢?
真正的公民社会,最基本也最基础的当是个体权利意识的增加,责任的兑现,以及更有社会担当,并因为群聚效果而实现社会自我管理和约束。否则,将一切道德和规则的维持希望,都寄望于公权力和强力机构,这本身就是一种秩序失范之源。因为相比于相对滞后的公共管理,个人自律与集体的抱团前行,才更有未雨绸缪的效用。
鱼翅多假货不仅是一道商业伦理题,更是一道社会道德题。商业伦理、监管责任固然需要加料,但个人的道德自卫也应补强。因为我们无法,也不能只做那个站在路边围观的人,有的时候,“用脚投票”也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