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未插入手机卡时,屏幕上显示“仅可”拨打紧急呼叫号码,包括110、120、999等。但许多国产手机连这样一个“仅可”都实现不了,打通后只能播放语音提示,无法真正接通紧急号码。在2012年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南京)年会上,22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如果手机根本不具备或者无法实现这些功能,却没在手机说明书中明示,相关生产企业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还将承担相关责任。(11月21日 《深圳晚报》)
手机在不安装SIM卡或其他特殊状态下必须能够拨打紧急呼叫电话,这是国际电信联盟的规定。而我国相关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只有检测能实现这一功能的手机,才能获得入网许可。但是,手机无卡时接通紧急号码,需要对应的统一呼叫中心来响应,否则无法被识别和接通;许多国产手机就根本不具备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功能,也不向消费者明示,其生产商当然构成欺诈。
分别来自国内各大城市的消协、消委会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在今年的联席会议上将上述事实真相揭破,令人赞赏。但问题是,这22家单位就解决此问题开出的“药方”却是,涉事企业应建立统一的紧急呼叫平台;消费者选购手机时要检查紧急呼叫功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发现问题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这真是咄咄怪事!22家单位中,除了来自香港的消费维权单位之外,分属21个内地城市,与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系紧密。既然如此,这21家单位在掌握国产手机无法拨通紧急呼叫号码的情况后,就应该快速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后者协同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质监部门开展调查,尽早解决问题,而不是非要把问题拖到一年一度的联席会议上来发布。
进一步来说,消费维权单位已然认识到“手机紧急呼叫功能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危和财产安全”,那么理应将已经掌握的哪些品牌、哪些产品型号的手机不具备该功能的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提醒购买和使用这些品牌、型号手机的消费者自测,及时举报投诉,并在遇到危急情况下避免将宝贵时间拿来拨打紧急号码。
如前述,我国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手机产品必须具备无SIM卡可拨打紧急呼叫电话的功能,方能入网。但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其各级各地单位,至少存在管控不严致使手机产品入网监测形同虚设的责任,应当就此迅速开展彻查,弥补疏漏,并及时向公众通报情况。(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