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应多考虑公众情感

时间:2012-11-22 14:23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国务院公布第628号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民政部门将不能再采取“强制平坟”措施。

  对于一些地方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的行为,民政部门之前的通常做法是,给违规者一定期限责令改正,若无果就会以平坟的方式强制执行。这种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入土为安”的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引发群众普遍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因此,取消“强制平坟”的规定,不仅是尊重百姓生活和精神信仰的民心举措,也降低了执法阻力,为殡葬改革铺平道路。

  可以预计,国务院第628号令生效之后,“强制平坟”的粗暴执法行为将会被有效制止。一段时间以来,粗暴的平坟在一些地方频频上演。据报道,从今年起,河南省周口、洛阳、南阳、商丘等地市相继开展平坟复耕,周口市至今已“平迁200多万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对此,26位教授学者发出联名呼吁书,要求河南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平坟运动”。

  “生,事之以礼;死,祭之以礼。”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被视为促进“民德归厚”的重要途径。中国人历来重视对先贤的祭奠,清明时节的祭扫祖墓不仅是为了追寻先祖遗风、继承优良传统,更体现出中国人追思先人、不敢为恶的道德情怀。而保护冢墓,早已成为一种道德行为的准则,唐人杜荀鹤诗所谓“耕地诫侵连冢土”,就表明这种道德规范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也形成了约束。

  从2008年开始,清明节被确定为国家法定假日。把清明节从普通民俗节日提升到国家法定假日,就是为了让公众有时间去表达对逝者的怀念之情,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民生情怀。

  寻根问祖是一种普遍的情怀,对这种情感的尊重和发扬,代表了传统文化的回归,也引起了全世界中华儿女的普遍共鸣。对普通人来说,自己祖上的坟墓是感受最为亲近的。如果一个地方连普通百姓自己家的祖先都不能尊重,怎么能真心去维护那遥远的“中华民族共有祖先”呢?

  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是社会的发展趋势,寻根问祖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情怀,在这两者中间寻求平衡,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正因为其困难,才需要有关部门谨慎从事,在殡葬改革方面多从公众的普遍情感出发,多一些平和沟通,少一些急躁冒进,切不可为了政绩和眼前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周龙)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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