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以职业的荣誉自律言行,而社会也敞开怀抱迎接他们,让记者能正常地记录这个社会的痛苦和欢笑。
昨天,是我国第13个记者节。复旦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四分之一社会公众知道记者节。而近日《小康》杂志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眼里最具幸福感的职业TOP20中,记者名列19。
大多数公众不知道记者节,对于媒体人来说,是个多少有些尴尬的现实。不过,从职业特性来讲,媒体人所追求的不应是鲜花和掌声,而是自己笔下、镜头下的事件或人物被传播、被铭记。“文成身退”,这是媒体人应该铭记的职业定位。在属于自己的节日里,每个媒体人确实该扪心自问,是否无愧于这个特殊的职业。站在自省的角度,公众是否听说过这节日,媒体人无需介怀。
不过,为一个职业单设节日,显然不只是为了从业者的自我警醒,呼吁社会保障记者的正当权益,也是节日很重要的题中之义。从这个角度说,公众对记者节认知度的缺乏,多少也象征了记者权益在这社会所遭逢的尴尬现实。无论是阻扰采访、殴打记者的“硬暴力”,还是封锁现场、躲避采访的“软暴力”,都屡见不鲜。对记者抱持偏见的,不仅是一些地方官员,很多新闻事件的利益相关者,都会视寻找真相的记者为麻烦制造者。当一个职业屡屡不被理解、不被尊重,自然就很难“幸福”得起来。
“幸福感”不高,确实也是很多媒体人内心深处的感喟。常年奔波劳碌、作息没有规律,这当然是影响幸福感的现实原因,但对于真正热爱这个职业的人来说,特殊工作性质导致的劳累,不会让幸福感大幅缩水。更多媒体人忧虑的,还是职业尊严被漠视、职业权益被侵犯。接近不了真相的焦虑,揭示真相之后的压力,让很多媒体人倍感煎熬。
尽管属于媒体人的节日已过,还是呼吁社会各界,对记者更多一些理解和支持。真正的记者,天职在于记录,文章或节目里展现的真善美也好、假丑恶也罢,都提取于社会。如果要赞美或谴责,目标应该是当事者,而非记录者。只要不是居心叵测的编造,决不能因为内容“不好”,就封锁记者的声音、禁锢记者的脚步。媒体人这样的所求,并非什么“特权”,只是要求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而已,正如车间里的工人不要被有毒的器材所伤、医院里的大夫不要遭遇无端的暴力。
愿每一天都是记者的“节日”,媒体人以职业的荣誉自律言行,而社会也敞开怀抱迎接他们,让记者能正常地记录这个社会的痛苦和欢笑。更关键的,我们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记者的采访报道权,为舆论监督护航。
记者只是一群手持镜子的人而已,一个人、一个国家,只有敢于正视镜子中的自己,才能有清醒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