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高企时期,凡有价格躁动的迹象,无不令人心惊。这不,电价刚刚爬上“阶梯”,百姓还未回过神来,又闻气价也要爬“阶梯”,要掰着指头过日子的百姓怎能不又忧心?
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对居民用户逐步推行阶梯式气价,并将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常规来说,有关价格调整计划一出笼,再经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就要来真的了。此前水价、电价无不如此,气价恐也不例外。
按省物价局的说法,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是基于解决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相对固定与燃气购进成本频繁波动的矛盾,而推行阶梯式气价则是引导市民树立节能意识。大道理当然没错,但“联动”如何科学实施,“阶梯”如何合理设置,才不至于成为气价攀升的合法“台阶”,则要审慎考量。
就“价格联动机制”而言,全国层面有油价实行“联动”而“升得快、降得慢”“升得多、降得少”带来诸多怨言的先例,后经社会连年呼吁、抨击始有所改善。广州市对出租车和公交车用LPG所实施的“联动”,也因同样原因而一直备受诟病。因而,“联动机制”如何刚性设置且确保督查到位,尤其是责任追查如何着力,须十分明确而严厉,以取信于民。
毫无疑问,气价“阶梯”与居民的钱袋更为直接相关,故而如何设置尤为关键。必须正视的因素是,燃气与水、电有异,燃气是刚性需求,主观上在煮饭烧菜中浪费几乎不存在,无人傻到让燃气多烧或白白烧着。设想用气如电一样,希望通过错峰使用以节省支出更不可能。所以,理论上设置“阶梯式气价”可引导市民节能的实际意义似乎不大。
退一步讲,倘若实施气价“联动”及“阶梯”被认定是必然的选择,也须严格审核供气企业的成本构成及合理利润。现在每个城市供气均被一家或几家企业垄断,成本及定价依据基本由企业话事是不争的事实。在水、电价调整中,曾曝出企业提供的成本构成存在或大或小的“虚假”现象。而此次气价调整还出现居民缴纳气价不仅包含自用的气钱,还包括部分补偿供气的固定成本,即“居民要补贴企业”,其合理性需要有翔实的成本核算佐证。
尤其是,征求意见稿提出供气门站的销售价格利润上限为8%,意味着广州就将从现定的6%调升两个百分点,随之而来的就是门站销售价要水涨船高。如此,就必须要充分论证现行气价及供气门站的利润是高是低?否则,就难以解除“阶梯等于涨价”“听证就是‘听涨’”的公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