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其道的“保护性拆除”是在抽空文明

时间:2012-06-25 13:48   来源:山西晚报

  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近日,有媒体报道,开发商将新建的两幢小楼,正在打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挂牌出售。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曾被叫价3000万元。

  名人故居的价值难以用金钱估量,这是常识,相信即使是在以“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行事的人士那里,对此也是明白的,但为何抵挡不住 “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的大行其道呢?仅仅是由于常识的不够深入人心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几十万元的罚款对产权人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附着于“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其上的潜在利益却是可观的,当可以用几十万元的罚款换来几千万的收益时,“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就横空出世乃至蔓延至大江南北了。

  也正是在利益逻辑的主导下,从北京的梁林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从重庆的蒋介石行宫,再到南京的张治中公馆,不少名人故居、历史遗存都在“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的幌子下惨遭破坏。此时此刻,除了专家的“空心疼”、舆论的“空愤慨”之外,剩下的恐怕都是那些大把数着钞票偷偷乐的“破坏者”吧?

  究其原因,当然有文物保护面广、量大,管理人员不足,文保经费也不充足和法规滞后等因素,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就笔者的看法,这是缺少对历史文物缺少敬畏感,并且常常用金钱目标来衡量物品价值大小的结果,是金钱思维和利益逻辑深入渗透到文物保护事业的结果。可以说,即使有了充足的经费,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只要这种利益思维还存在,只要用文物来变现和置换金钱的逻辑还占据主导地位,一切都是无济于事的。因此,要从根本上避免名人故居变身天价豪宅,不是简单地追究责任,不是抱怨法律的落后,而是要从培养对文物的敬畏感、放弃用文物置换利益着手,才是根本。

  实际上,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灵魂,是人类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缩影,可以说,大行其道的“保护性拆除”是在抽空文明。唯有抛弃实用主义思维,抛弃那种利益裹胁文物价值的偏颇,站在文化和文明传承的立场上来审视文物价值,才是正道,才不至于被后代子孙嘲弄乃至痛骂。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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