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堂漫画
国庆期间,香港著名女导演许鞍华来武汉为其新作《黄金时代》取景,不料放在车内的手提包被小偷偷走,包里不仅有现金,还有《黄金时代》的剧本以及许鞍华本人的相关证件。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亲自过问此案,经过5天周密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并将许鞍华丢失的提包找回(10月10日《武汉晚报》)。
这样的事儿不少。王志在北京出席某论坛期间,两部手机被盗,警方高度重视,数小时后迅速将失物找回;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福民支行行长李先生被抢,当地警方为此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钟南山院士2006年5月8日在学校门口被“飞车党”抢走电脑,报案10天后电脑即被找回。
每一次类似事件的曝光,总能引起舆论的“倒戈声”一片,对于警方选择性执法的指摘更是不绝于耳。不少网友甚至义愤填膺地质问:为什么名人报案就能得到高度重视,而普通人的报案则大多石沉大海?不能否认,“选择性执法”现象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桥归桥,路归路,不能因此就将特殊情况下的“特案特办”置于非正义的原罪框架之中,进行道德上的拷问。
有人说,警察作为国家机器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力量,面对公共案件,警方理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哪一个公民的利益受损,都需要“高度重视”和“集中力量办案”。但必须承认,受资源有限和警力有限的制约,出于某种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考量,警方办案有所侧重其实在所难免,不仅中国警方会这么做。
而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破案的结果当然皆大欢喜,但也有可能破不了案,不是说所有名人失窃案都能迅速告破。反过来,也不是所有的普通人丢东西都找不回来——这绝对是一种错觉。普通人失窃破不了案与名人案不能告破的比例其实都差不多。说到底,警察服务的终归还是社会大众,13亿国人与几个名人和外国友人相比,前者才是根本——总不能说警察抓获的小偷全部都是偷名人的吧?
因此,对于“名人失窃案迅速告破”,没有必要过度阐释。无论是名人丢东西还是盗窃案告破,都是一种偶然。不能将前者简单地跟警察权力正义挂钩,更不能动辄就给警方扣上“嫌贫爱富”或者“崇洋媚外”的大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