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一天之内,92家中央部委相继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这是自去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之后,第二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
相较于2011年“三公”经费公开,今日的雷厉风行确实值得肯定。从去年的拖拖拉拉、遮遮掩掩,到今天的步伐整齐、数目详尽,既说明中国财政透明度正与日提升,更说明公共监督已切实激活了政府效能的正能量。
今年的“三公”经费公开迅速而给力,离不开几个背景:一是今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会议将“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作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之一;二是7月9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同时对违反条例的具体情形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界定。有了高层共识,有了稳态制度,“三公”经费公开的进程从粗放走向合规有序。
有人说,看一个政府会不会花钱、善不善花钱,只要看看“三公”经费支出便可。话虽有失偏颇,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财政之余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的决定意义。“三公”经费情况好比各部门的“压箱底”,晾晒的过程,既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体现,也是接受公共监督的必须。在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建设的道路上,公开,永远是抵达公平与正义的必经路径。
能公开,是进步。及时坦诚公开,更是难得的进步。譬如“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即意味着各部门人员工资、办公楼运营费用等总体情况将向公众揭开面纱,至此,行政效能不再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一个细节也能见微知著:各部门公布的格式趋向统一和规范。此外,今年绝大多数部门公布的情况更详细,开始披露拥有的公车数量、出国的人次、接待的访团数量等细节信息。这为公众监督“三公”经费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数据。
然而,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期待,显然又不仅仅满足于看得见的几个数字。一方面,这些数字能不能再细化一点?譬如以网络同步的形式,公布每一笔支出的具体去向,签字的是谁、使用的是谁、考核的是谁,如果出了问题,能负责的又是谁?另一方面,有了“三公”经费公开之后,还要有客观的评价标准,不然,光秃秃一堆数字,到底是多还是少、合理还是不合理、该花还是不该花,如何评判呢?更重要的是,还要跟进问责制度,一旦发现“三公”经费中的问题或猫腻,就要按图索骥,以对等的罚单为公共财政护航。
犹记得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提出,“三公”经费存在列支超标准,界定不清晰,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老大难问题。我们欣喜于“三公”经费公开的变化,但这只是走向财政清明的第一步,在晾晒“三公”经费的速度与激情背后,制度设计与程序监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