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公开拍卖超编公车,43辆车卖了39.11万元,平均每辆车9000多元,其中一辆面包车只卖了1600元,比估价还低。此事被各大网站转载后,很多网友戏称“公车卖出了废铁价”。中牟县相关部门作出回应,称被拍卖公车很多接近报废,车况较差,而且多是面包车,所以拍价不高。(7月15日《广州日报》)
此前,温州刚刚因215辆公车公车拍卖均价不到5万元,被指有变相贱卖公车之嫌。没想到,中牟公车拍卖再次让人大跌眼镜,平均一辆车9000元出头,甚至赶不上一辆稍有档次的自行车,难怪有网友诘问道:“中牟在卖车还是卖铁?”
面对质疑,温州、中牟两地先后作出回应,均表示所拍卖的公车车龄较长,车况较差。并且,对于这样的结果,有关部门非但没觉得亏,反倒认为赚了。事后,温州车改办处置组组长黄晖向媒体表示,“有这样超过预期的拍卖结果,我们感到满意。”中牟方面则高调宣布,通过拍卖公车,实现国资增值53.2%。
究竟是公车拍卖,还是公车贱卖,有关部门和公众的态度截然对立。这不能怪公众过于敏感,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其公务车总是养尊处优,车随人贵。毕竟,“一年换5个轮胎”的保养待遇岂是其他社会车辆所能比拟的,即使有些公车年老色衰了卖不上肉价,也至少不会跌到白菜价。
早在2006年5月,工行四川省分行一次机关车拍卖会上,20辆机关车总成交金额为46.09万元,就曾陷入“贱卖”风波。据悉,一位拍得两辆公务车的买主甚至意犹未尽地表示“只要成交价合适,买10辆都行!”与之相辉映的是,当时一辆起拍价为2300元的奥拓车,最终以1.1万元成交,是起拍价的近5倍。拍公车不是买古玩字画,1.1万元的成交价应该基本符合车辆的实际价值,于是,我们不得不怀疑2300元的起拍价究竟是怎样定出来的。
当然,将起拍价定得适当低一些,营造人气,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拍卖,也是拍卖的一种策略。不过,这必须建立在开放参与、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通过竞买者的相互竞价,推动成交价趋于合理。然而,中牟拍卖43辆公车,共有40余名竞买人办理了竞买手续,基本上是见者有份。按理说,如此低廉的价格,想买的人应该挤破门槛才对,哪能只有1:1的竞买比例?这种不正常现象的背后,是否存在“萝卜拍卖”的猫腻,有没有领导优先、前使用人优先、内部员工优先之类的暗箱操作。
通过拍卖的方式出售公车,其本意是要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使公车能卖出一个好价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车拍卖频陷“贱卖”风波,不仅有损公车改革的形象和公信力,更加剧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要想走出怪圈,一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发布车辆估价信息,最好把每辆车的使用年限、计算公式等在网络上公开。另一方面,要确保公平参与,坚持面向社会,让身份不同的买主都站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充分博弈。如此,才有可能会拍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不至于让老百姓心疼得直嘬牙花。(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