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动物引村民恐慌,“善始”更要“善终”

时间:2012-06-06 14:12   来源:山西晚报

  6月1日,十余名北京放生客来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放生了数千条蛇,大量的蛇爬进该村引发村民恐慌,全村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经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赔偿了4万余元。(6月5日《京华时报》)

  放生习俗自古有之,早在战国时期的《列子》就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的记载。如今,随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各种生物种类正以空前的速度减少,许多野生动物不是被人类大量捕杀,就是因人类的活动而失去美好的家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动物的权益应该得到维护。本案中,北京放生客就是特意从市场上买蛇放生,使其回归自然,避免沦为人们的腹中之物。

  不过,令放生客始料不及的是,放生运动以悲天悯人的善意开场,却以一个“三输”的悲剧结尾。其一,许多蛇没等回归山林,就被活生生打死;其二,放生客非但心愿未了,还要支付村民打蛇的误工损失,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其三,村民为打蛇疲于奔命,更担心蛇群在野外捕捉青蛙等动物会破坏生态平衡。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公众的放生行为频频在各地惹祸。据报道,泰山本没有松鼠,如今却松鼠成灾,使得部分果农的核桃减产近一半甚至绝产。起因就是市民出于好意,将小商贩当宠物出售的松鼠买来到泰山放生,因缺少天敌,松鼠大量繁殖。而去年4月,天津南翠屏公园里出现大量死鱼,渔业专家怀疑是市民放生的鱼在投放前就染病了,进而传染了其他的鱼,加速了鱼的大量死亡。

  从本质上看,放生无疑属于“善之花”,其之所以结出“恶之果”,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众的动物保护意识刚刚萌动,缺乏必要的生态知识予以支撑。每个区域的生态系统都有一定的承载限度,物种间也要保持相应平衡。如果随意放生,不考虑种类、数量、比例等,都有可能打破生态平衡,造成过犹不及的后果。比如,许多人喜欢把色彩鲜艳的巴西龟作为宠物饲养,事实上,它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生态杀手”,被世界环境保护组织列为100多个最具破坏性的物种。在许多地方,市民由于对这一情况并不了解,“好心办坏事”,造成了不当放生的情况发生。

  二是有关部门宣传不到位,对市民的放生行为缺乏引导。尽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但由于宣传不够,这部20年前就颁布实施的条例,相关条款至今仍不为大多数人知晓。而一些地方近年来相继制定的放生活动管理办法,也都停留在纸面,没有与公众的放生热情琴瑟共鸣。

  放生管理不能总是“马后炮”。除了对不当放生行为给予处罚和教育外,更要关口前移,通过相关生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家了解到放生的可为与不可为,知晓申报程序和流程,从而呵护公众关爱自然、保护动物的情怀,让爱心“善始”更能“善终”。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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