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5月20日傍晚,河南郑州,一辆满员公交车在中州大道民航路站停靠。乘车人围拢过去,挤了半天好几人还是没能上车。公交车后面,有一辆后视镜系着绿丝带的轿车,司机反复问:“去北环路索凌路,谁搭顺风车,不要钱!”站台上多是沉默。有3个女孩叽喳讨论,最终还是决定这车不能坐。(5月22日《人民日报》)“爱心顺风车”遇冷,肯定会招致诸多人的困惑不解,甚至扣上一堆帽子。比如“好人难做”,社会信任缺乏,需要制度“给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等。但在笔者看来,“爱心顺风车”遇冷,实属必然,不必大惊小怪。假如你的妻女出门在外,突然遇到一辆车,说“不要钱”,免费捎带一段路程,试问,你放不放心?答案恐怕不言也明!为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爱心顺风车”的确有,但打着“爱心”旗号而行不轨行为的,恐怕也不排除可能。
其实,乘车本身就是要付费的,不付费的爱心行动,有悖“常规常理”。就如这个爱心车主,哪天若遇到一个饭店老板,拉住他到饭店,说有“爱心餐”让他免费吃,他敢吃吗?估计也不敢!更何况,搭乘“爱心顺风车”还有一个法律边界问题,如出了车祸,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谁来承担?由此可见,“爱心顺风车”遇冷,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不仅是社会信任问题,而且还是爱心奉献形式是否适当的问题,所以它的遇冷,有何大惊小怪的呢?在通常情况下,“爱心顺风车”不合时宜,本身就不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