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近日,网友称云南普洱孟连县16岁至35岁的妇女不能办理出国护照,经了解,澜沧县、西盟县的同年龄段妇女,办理护照也受到限制。官方解释称,2005年前后,当地妇女出境卖淫较多,国际影响不好,大量妇女流失致当地“剩男”较多,当然,办证者提供充分理由仍可办理护照。(5月14日云南网报道)
粗看新闻标题,我百思不解,颇感“雷人”,因为限制年轻妇女办护照出国,明显违宪,也违反了《行政法》。
云南一些地方缘何劳师动众、限制年轻妇女出国?原来一怕妇女出国卖淫,影响国际形象;二怕当地大量年轻妇女流失,导致当地“剩男”多。
如此荒诞不经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比如,当地的年轻妇女为何多到国外从事色情服务业?无非一是贫穷;二是道德风化不好。对此,地方官员难辞其咎。不带领地方百姓发家致富,不用先进的道德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单纯依靠拦阻,恐怕难以根除色情行业。
再如,一个地方妇女外出多,的确容易导致“剩男”较多。但是婚姻自主,一个女人是否找本地的男人,纯属私事,何需官方操闲心?
时下农村多“剩男”,城市多“剩女”,这是一个社会现实,不只是孟连、澜沧县、西盟县独有。为了解决“剩男”、“剩女”问题,全国各地的城市和乡村是否也要出台一个规定:限制年轻妇女出村、年轻男子出城呢?这显然是很荒唐的。假如我们先入为主,以违法的手段回击违法之举,甚至乱行政,那只能让宪法尊严和公民权利蒙羞。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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