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要让消费者“摸得着”

时间:2012-05-02 14:36   来源:燕赵晚报

  国家发改委从5月1日开始下调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规格,平均降幅达到了17%左右。预计每年可以减轻群众的负担30多亿元。(5月1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国家发改委再次下调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这对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具有政策导向作用。如果减轻群众负担30亿元的愿景得以实现,无疑是件好事。但百姓担心对降价药品可能难以“摸得着”。

  为了追求利润,药企和药商会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定价,早已是医药界公开的秘密。媒体曾报道,罗红霉素有40个名字,头孢三嗪有30个名字,抗菌药氧氟沙星的名字达52个之多,常用感冒药快克、感康、太福、永隆的通用名都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十年来,药品先后进行了几十次价格调整,每次“限价令”颁布后,都有80%的限价药从医院、药店消失。而价格偏高,同种疗效的“新药”又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每年国家食药监局审批的文号都超过1万个。仅2004年,国家食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这除了说明药品频繁换马甲以外,并不能证明我们的药品研发能力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

  国家对新药保护政策的漏洞也让药企钻了空子。比如,在国家发改委大幅降低抗生素价格后,一些药企打起了开发不在常见降价范围之内抗生素产品的主意。但有的所谓新药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因此,为了让患者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国家发改委不仅要发布降价令,而且要严防降价药换上新药名继续维系药价暴利。当考虑从新药注册源头抓起,建立新药报批公示制,把药企上报的新药和正式注册前的新药,在媒体与互联网上公示,严厉问责产销伪新药的药企与经销商,并奖励举报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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